5月8日,江苏银保监局官网公布多项处罚信息。
处罚信息显示,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农商行”)存在项目贷款资本金审核不严、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票据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同业业务专营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保监会扬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20万元。
扬州农商行杨磊对该行项目贷款资本金审核不严、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负管理责任,被警告,罚款7万元。
扬州农商行任杰对该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票据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负管理责任,被警告,罚款7万元。
扬州农商行许全对该行同业业务专营管理不到位负管理责任,被警告,罚款5万元。
扬州农商行是扬州本地法人银行机构,截至2022年末,该行拥有营业部、汶河支行等51个营业网点,员工470名。
年报显示,2022年,扬州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21.43亿元,同比增长21.07%;净利润3.07亿元,同比增长27.28%。截至2022年末,扬州农商行485.9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99%。
除扬州农商行,江苏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都农商行”)因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力、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被罚款90万元。
江都农商行朱敏对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负管理责任,被警告,罚款6万元。
江都农商行郑宇对该行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力、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负管理责任,被警告,罚款6万元。
江都农商行王科对该行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负管理责任,被警告,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