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2018-07-19 15:28
作者:通讯员 卞一夫 记者 江胜忠
通过“车贷”来对车主进行敲诈勒索犯罪是“套路贷”犯罪的一种,是一群高智商的不法分子在购车借贷过程中通过精心设计,披着合法的外衣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其套路是:不法分子以各种不正当手段诱骗受害人在购车过程中签订各类包括反担保协议在内的显失公平的文书,并私自在受害人车上安装多个GPS定位器。当受害人出现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在内的贷款逾期情况后,肆意认定受害人违约,并伺机将受害人车辆强制扣留至异地停车场,以不满足相关条件就不返还车辆为要挟,向受害人索取巨额违约金、拖车费、保管费、保证金等费用。
近日,永康警方就打掉一个“车贷”恶势力集团,目前已经依法逮捕17名犯罪嫌疑人,查获车辆90余辆。
两次疏忽还款,爱车竟被强行拖走
赎回还多花2.3万元
2016年5月12日,受害人小胡怀着激动地心情在永康某4S店签署了新车购买合同,终于拥有了人生第一辆车,虽然是按揭买车,但当他坐上驾驶座,发动引擎,踩上油门,他感觉一切都是如此妙不可言。
然而万万没想到,2018年3月,由于疏忽,小胡出现了两次没有及时还款的情况,担保公司便派来四个壮汉,不由分说地将小胡的轿车强行拖走。小胡为了赎回爱车,只得到义乌某担保公司进行交涉。对方先是要求把车的剩余贷款还清。没想到交完剩余贷款后,小胡又被要求交纳违约金,等交完违约金去停车场取车时,又被要求交纳拖车费、人工费、停车费等费用。
交完一笔,还有下一笔。小胡很是气愤,然而车子在对方手上;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时间太长,自己也没有这么多时间、精力在永康和义乌之间来回奔波,权衡之下,本就经济拮据的小胡只得向朋友借钱,支付了除剩余贷款外,又支付了总共23000元的高额费用,才拿回爱车。如此一番折腾,对处于创业初期、母亲又刚病逝的小胡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心力交瘁。
还款期才过一半,就被逼还清余款,只因一次逾期还款
2016年11月,受害人李某为扩大生意规模,在永康按揭买来一辆全额48万余元的奔驰轿车,首付29万余元,余款三年还清。今年3月,忙于生意的李某出现了逾期还款情况。有一天,李某从自己厂里办完事出来,准备开车,却发现自己的奔驰轿车失踪了,找了一圈之后发现在原停车地点附近的地上有一张字条,写有“逾期未还,车子被拖走,拨打电话13XXXXXXXXX联系”等字样。李某拨打电话后,得知他的车原来是被义乌某担保公司拖走了。
对方负责人称只需到银行将逾期款和利息还掉,再交一些费用,就能将车开回。然而,待李某到了义乌该担保公司处,其负责人却改了口,称要将车的贷款全部还清,才有资格将车取回。李某有苦说不出,只得一步步走进对方的圈套。对方先是开出了收取全车款20%即 9.6万的违约金的要求,李某表示不能接受。最终在双方的僵持下,李某除了还清全部贷款之外,又交了所谓的“拖车费”“停车费”“人工费”等费用,共计3.6万元才将自己的爱车赎回。
警方在担保公司查获的众多车钥匙
像这样类似的案例还有数百起,单单从表象来说,确实是车主违约在先,而且车主在购车时就白纸黑字签订过“反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是自己同意担保公司在其违约的情况下有权拖车并收取相关违约金、拖车费等费用。多数受害人在遇到车子被拖的情况下也自认为理亏,而不得不支付犯罪分子提出的各类费用。
此类案件即使受害人选择报案,由于犯罪分子的精心设计,从个案的角度来说也无法被认定为犯罪,一般只能认定为经济纠纷,让当事双方进行协商处理。车子已经在犯罪分子手里,大多数受害人最终只能屈服而支付各类高额费用,否则再也见不到自己的车子。
永康警方在前期线索排摸过程中,发现在金华范围内有数量较多的因车贷逾期导致车辆被拖被抢的纠纷警情。为此,永康市公安局在进行专题会商后,决定成立专案组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研判。
2018年6月8日,在金华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在义乌、江南、兰溪兄弟市(分)局的鼎力帮助下,永康市公安局组织120余名警力在义乌、江南、兰溪、永康等地,对该“车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获尚未返还受害人的车辆90辆(价值1000多万元),以及大量档案、账本、定位器、屏蔽器等涉案物品。
警方在担保公司查获的定位器
目前,警方已经找到部分被扣车辆的车主,依法返还了部分车辆。1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经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永康市公安局专门成立的专案组正在对该案进行审查深挖。
永康警方在此提醒,在签署购车合同时,一定要选择正规贷款机构,并问明与你签署合同的工作人员是该贷款机构员工还是担保公司人员,同时还要看清楚给你签字的文书内容。
如有发生本案类似情况的,请立即报警。永康警方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车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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