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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观点信息:国家借贷纠纷解决平台,小程序上贷款不还最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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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通过第三方平台签订合同的情形越来越普遍,各电商平台相继推出电子借条功能,借贷关系层出不穷。那么,在小程序上签订的电子借条,能否作为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答案!

案情简介

江某与陈某系朋友关系,两人同为某餐饮策划管理公司股东。因生产经营需要,陈某先后三次通过腾讯电子签小借条功能与江某签订电子个人借条,向江某借款共计21万元,双方约定借条纠纷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后陈某未按期及时还款,经多次催促、追讨无果后,江某于2022年8月30日诉至福田法院,请求判令陈某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

法院审理

福田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江某与被告陈某通过腾讯电子签小程序中的小借条产品签订了三份电子借款合同,根据调查、核验情况及原告江某当庭手机演示,双方在签订电子借款合同时,需进行身份认证及人脸识别,借条上的签名为可靠的电子签名,形成的电子借款合同能有效表现所载内容并随时调取查用,并经区块链证据存证可就其真实性予以核验。

因此,可以认定三份电子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视为书面合同,该电子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存储均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原告江某将自有资金出借给被告陈某,并已通过银行转账实际交付借款给被告陈某,双方成立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被告陈某收到借款后,未按约定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构成违约。原告江某诉求被告陈某归还借款本息,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本金及利息金额,双方未约定逾期还款利率,原告江某诉求按合同约定利率标准计算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福田法院判决如下:被告陈某向原告江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

法官说法

民事审判二庭(速裁庭) 唐春丽: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大量民商事活动以电子化的方式完成,电子化形成的文件的法律效力及作为证据的审查认证并不明晰。

本案对于个人之间通过第三方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从签订双方身份的认证情况、电子签名的合法有效性、电子合同的存证情况进行审查,并当庭通过区块链存证网站进行证据核验,确立了电子合同全面审查的范示。同时,本案认定电子借条为民间借贷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也明确了司法对数字经济时代新兴事物的司法态度,有利于交易的便捷高效及数字平台的规范发展。

【撰文】潘欣宇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