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谢颖,通讯员胡敏怡、莫妙雯报道: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在家事纠纷中涉及老年人、妇女及未成年人权益问题成为社会热点,而这些人群更需要关注的是其身心状况。为此,东莞市第一法院积极探索第三方社会力量,辅助家事审判,力促纠纷化解。
“爸爸妈妈要分开了,我觉得活着没有了希望”
2018年3月,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宗由男方提起诉讼的离婚纠纷案件。当天,石龙法庭家事审判团队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莫妙雯发现双方因离婚问题对两个小孩产生了一定的心理困扰:女儿因得知父母要离婚,便从学校请假数天,情绪低落难过;儿子多次到学校心理老师处反映因无法接受父母要离婚,有自杀倾向,而老师发现其身上亦有多处自残痕迹。2018年初,儿子不再上学,性情变得十分暴躁。
鉴于此情况,石龙法庭家事审判团队立刻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联系当地妇联及白玉兰中心说明案件情况,通过委托妇联,让专业社工介入对该案的两个孩子进行心理辅导。2018年4月该案进行开庭,承办法官再次向双方当事人了解孩子情况。据了解,女儿现已慢慢接受事实,而儿子心理状况也已转为平和,也开始重返校园,但性情仍容易暴躁,后续妇联将对儿子继续进行心理辅导及回访。
记者从石龙法庭家事审判团队了解到,在审理家事案件时其衍生的家庭问题层出不穷。以石龙法庭2018年1月至3月已立案的离婚纠纷案件为例,其中经庭审调查发现,因得知父母要离婚而导致子女心理承受不起,而发生子女辍学、自杀的案件就有3宗。“一旦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相关问题,我们即会与当地社区(村)组织、白玉兰中心等取得联系,委托专业社工介入跟进有关子女辍学、自杀等事件,以求通过社工的心理辅导、家庭走访、回访帮扶等方式,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理问题及时进行干预以及纠正。”石龙法庭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莫妙雯法官说道。
组建专业家事审判团队,用调解化矛盾
石龙法庭庭长王敏介绍称,“家事纠纷不同于其他民事纠纷,其审判关键在于“人”,而不只有“财”,更需要全面关注当事人的情感、身份等因素。加大调解力度,运用柔性司法手段,是我们一直以来努力的事情。”
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家事矛盾,不仅有利于维护家庭和谐稳定,更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修复。对此,石龙法庭成立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积极调解家事纠纷。近两年来,石龙法庭家事纠纷案件的调撤率接近70%。同时,石龙法庭定期开展家事纠纷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家事纠纷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此外,引用家事调查员对处理家事纠纷具有极大的帮助和说服力。2018年4月4日,石龙法庭审理了一宗双方矛盾极大,甚至可能已产生家暴行为的离婚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委托家事调查员对案件相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经过两周的走访调查,家事调查员向法庭出具了《家事案件调查报告》,深入剖析了当事人家庭矛盾发生的始末以及原因,确认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并详细阐明了双方婚生女儿更适合由谁抚养的各项理由。最终,石龙法庭利用该份调查报告促成该案调解。“我们以《家事调查报告》作为案件突破口,深入剖析双方婚姻存在的问题,最终促成了双方调解。此外,双方对探视方式也达成详细周到的约定,这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也可避免因探视问题产生矛盾从而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难题。”承办法官莫妙雯说道。
近年来,家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类型化趋于复杂多样,矛盾化解难度加大,对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家事审执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如积极与妇联合作,牵手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构建“跨专业”、“跨部门”的家事调解合作机制;将家事调查员引入审执当中,有效化解家事矛盾及解决执行难问题;组建专业家事审判团队;通过社区法官助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强化家庭纠纷调解,创设调解契机,将调解贯穿全过程及定期开展家事纠纷学习培训班等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