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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资深资讯:东城网络借贷纠纷处理,提供财产线索后执行法官不去执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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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金额不足以支付判决书中确定的全部债务,剩余款项你是否放弃?”“同意放弃剩余款项,双方无争议。”5月8日上午,许昌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崔建涛通过微信向申请人刘某仔细核实申请以物抵债的有关情况,并得到肯定的答复。当日,这起当事人分处宁波、许昌两地的执行案件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得以圆满执结。

现年47岁的刘某是我市建安区人,长期在浙江省宁波市经商并居住。2018年,刘某借给李某夫妇213万余元,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李某夫妇也是建安区人,现住我市东城区,借钱是为了在海南买房子。当年2月、3月,刘某按约定分两次将借款汇入李某指定的海南某房地产开发商的账户。6个月后,借款到期,李某夫妇却未如约还钱。刘某多次向李某夫妇催要,李某均以无力偿还为由拒绝还款。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某诉至魏都区人民法院。2019年5月,该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夫妇归还刘某借款213万余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夫妇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某遂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李某夫妇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一直避而不见。作为此案的承办人,执行法官崔建涛依法查封了李某夫妇借钱在海南购买的涉案房屋,并向两人公告送达了相关执行拍卖手续。2019年7月,崔建涛现场张贴公告和腾房通知书,依照法律程序对涉案房屋启动司法评估拍卖程序。

今年1月28日,涉案房屋在阿里拍卖平台开拍。令崔建涛和申请人刘某没想到的是,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暴发,房屋交易受到很大影响,涉案房屋首次拍卖最终以流拍结束。2月11日,魏都区人民法院启动第二次拍卖程序。

为保障申请人刘某的合法权益,在第二次拍卖开拍前,崔建涛想方设法联系上李某夫妇,向他们说明利害关系,耐心释法析理,建议双方审时度势,强化与申请人刘某的沟通,共同协商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崔建涛多次沟通,刘某和李某夫妇均愿意各退一步。刘某同意以第一次拍卖时的标的价格即242万余元,以物抵债冲抵李某夫妇所欠债务及利息,自愿放弃剩余款项。李某夫妇表示,主动腾退房屋,积极配合刘某办理房屋交付和过户手续。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期间,魏都区人民法院线下执行活动按下了暂停键,但线上执行活动在继续。在出行不便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和司法拍卖平台,微信、电话、短信多种方式相结合,因案施策、灵活执行,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能够及时执结,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吴新民说。

在此,吴新民提醒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也应遵守。因疫情防控无法按时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上报相关情况,依法申请延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