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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看法介绍:个人借贷纠纷司法局管吗,个人借贷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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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吴某某、徐某某以夫妻名义于2015年7月以房产作抵押向胡某某借款人民币15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和委托公证之后,便外出打工数年未回。由于未按合同期限还款,胡某某在吴某某夫妇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上述抵押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2020年11月胡某某又因与徐某某有经济纠纷,经区法院强制执行后,又被过户到徐某某名下,2021年1月第三人刁某某夫妇通过中介机构与徐某某达成购房协议并到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

2021年1月底,原户主吴某某夫妇从外地打工返回信阳后,发现自己房屋的门锁被换,遂强行打开房门并搬回居住。这样,刁某某夫妇花费31万余元购买的房屋还未清理装修,又被吴某某夫妇占住了,刁某某找卖房人徐某某退款和要房子,对方也不再回应。刁某某于2月初开始先后6次报警,因是经济纠纷警察不予立案。又找到区法院,法院也是依法判决、依法执行。无奈之下,刁某某来到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帮助。与此同时,吴某某夫妇到房管部门查询后才发现这套房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被过户三次,亦非常气愤,遂于今年3月份开始要求解决问题。

收到上述几方当事人的法律帮助请求后,信阳市司法局立即委派两名富有调解经验的同志全程参与上述纠纷的调处工作。他们首先全面了解掌握情况,调查房屋过户原因和实际情况,分析双方债务根源和实际数额。先后前往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浉河区法院、五星派出所等单位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多次去房屋实地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分别与几方当事人座谈、调解5次,经过不懈努力,反复做工作,最后几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吴某某夫妇与胡某某2015年7月起至今已6年的借贷及房屋经济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吴某某夫妇已于2021年6月初在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的监督和帮助下搬出了上述房屋。同时刁某某夫妇也终于可以安心入住购买已6个多月的房屋了。

至此,三方的房屋、借贷等经济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刁某某为表达感谢之情,于2021年7月来到信阳市司法局赠送了“排忧解难贴心人,调解纠纷真实在”的锦旗,她还激动地说道:“太谢谢你们了,没想到你们行动这么快、效率这么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把我们这个复杂的房产、借贷经济纠纷圆满地解决好了,你们真是人民的好干部,司法局真是群众困难的排忧解难地”。

近年来,信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打造“有求必应”品牌,在全系统印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有求必应”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做到凡是人民群众有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务都及时回应。自2019年3月开展品牌创建活动以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咨询8万余人次,受理法律法律援助案件1.3万件,办理公证6.3万件,调解矛盾纠纷3.3万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