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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专业知识:湖南嘉禾民间借贷纠纷,丈夫借钱用于赌博,妻子被告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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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嘉禾县法院审理一起涉夫妻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终法院判决不知情的借款人之前妻不承担偿还责任。

2018年1月,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黄某提出借款2万元。当日,黄某通过微信转帐给徐某。2018年2月,徐某又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周某提出借款10.5万元。由于徐某日常嗜好赌博,徐某之妻雷某多次劝说徐某改邪归正,徐某不但不听反而对雷某拳打脚踢。最终忍无可忍的雷某愤然与徐某离婚,并于2018年4月4日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由于徐某未能归还借款,债权人黄某和周某一纸诉状将徐某和雷某告诉法庭。

在法庭上,雷某则辩称自己对徐某的借款根本不知情,而且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其对徐某的借款不应承担偿还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徐某向黄某和周某出具借条,黄某、周某与徐某构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徐某应当按照借款的实际金额和借条约定的利息向黄某和周某偿还借款本息。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的规定,黄某和周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徐某和雷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故黄某、周某要求雷某与徐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彭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