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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资深发布:借贷纠纷三审败诉,五粮液和九粮液怎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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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AI财经社 实习生 侯庆香

编 | 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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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五粮液与九粮液之间的恩怨终于落幕。

7月29日,AI财经社查阅法律文书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再审判决,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滨河集团)生产、销售“九粮液”、“九粮春”等产品的行为被认定侵犯了五粮液集团对“五粮液”、“五粮春”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违反了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滨河集团被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标有“九粮春”、“九粮液”文字或突出标有“九粮春”、“九粮液”文字的白酒商品,并向五粮液赔偿经济损失90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滨河集团使用的标识中“滨河九粮液”“滨河九粮春”的“滨河”二字较小,“九粮液”“九粮春”三字较为突出。被诉侵权标识“九粮液”“九粮春”与“五粮液”“五粮春”相比,仅一字之差,且区别为两个表示数字的文字,考虑到“五粮液”“五粮春”系列商标的知名度,使用“九粮液”“九粮春”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

但当日,经过查询,九粮液招商官网上,代理商申请还未停止。

五粮液漫长维权路

五粮液作为中国白酒代表之一,从上世纪起就曾多次在国际上斩获大奖。2010年,五粮液集团打假办公室发现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傍名牌”产品。于是,五粮液集团开始了漫长的维权路。

2013年3月,北京一中院受理五粮液起诉九粮液侵权案件。2014年1月,北京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滨河集团生产、销售“九粮液”、“九粮春”酒产品的行为不侵害“五粮液”、“五粮春”商标权。五粮液上诉后,北京高院于2016年5月维持原判。

滨河公司辩称,“滨河九粮液”是该公司合法注册的商标,自1996年开始使用,该商标与“五粮液”并不构成近似。滨河公司称“九粮”是对白酒原料的描述,在品牌官方介绍中也提到“九粮液最大的特殊之处在于突破了五粮型白酒原料配比的极限将九种粮食荟萃于一窖”,与滨河公司具有高知名度的“滨河”标识结合使用,具有较高的识别性。滨河公司认为“滨河九粮春”标识使用至今获得多项荣誉,品牌知名度很高,能够与五粮液股份公司的标识形成市场区分。

五粮液的两次败诉都是由于法院认可了九粮液的说法。然而五粮液集团主张,滨河公司有意在宣传中让公众误认为“九粮液”比“五粮液”酒的原材料还多了四种粮食,贬损了“五粮液”的市场声誉。五粮液公司还提到,“数字+粮液”是五粮液公司独创的命名方式,已经沿用了百余年。

在一审、二审均败诉的情况下,2016年11月五粮液集团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滨河公司赔偿五粮液股份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6000万元。五粮液集团认为一、二审法院并没有对涉案侵权产品手提袋、酒瓶、外包装箱上直接使用“九粮春”标识的侵权行为进行审理、认定、判决,属于漏审、漏判。最高院于2017年6月裁定提审本案并中止原判决执行。2017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19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认定“九粮液”、“九粮春”侵权的再审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自2002年7月起,滨河集团就开始申请注册“九粮液”、“九粮春”、“九粮醇”、“九粮王”等商标但未被核准,与五粮液集团旗下的“五粮液”、“五粮春”、“五粮醇”、“五粮王”系列商标形式相同,五粮液集团律师认为这反映了滨河集团比较明显的借用他人商标商誉的主观意图。

事实上,早在2016年五粮液曾对“七粮液”侵犯商标专用权提起了诉讼。尽管“七粮液”代表在法庭辩论中表示,他们对“七粮液”的使用是善意的,不具有傍名牌的意图。最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五粮液胜诉,要求北京寅午宝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七粮液酒,并赔偿五粮液公司五万元。

假名牌的上位之路

“傍名牌”的现象并不少见,大名赫赫的五粮液更是拥有众多“远亲”,如三粮液、四粮液、六粮液、七粮液、八粮液、九粮液等酒类产品。其中“九粮液”是此类产品中销量最高的,在九粮液的官方新闻稿中提到,2006年,九粮液在中国食品协会和酒类协会的鼎力推荐下,成功进入北京钓鱼台国宾馆,拉开了九粮液进军全国市场的序幕,并称九粮液是继黄河、《读者》、莫高窟、牛肉拉面之后的甘肃第五张名片,曾号称甘肃地产高端名酒第一品牌。经查询,一瓶500ml的45度九粮液售价在400元左右,与五粮液动辄1300元左右的价格相比,还不到三分之一。

近年来,滨河公司先后发布了“45度九粮液”“45度九粮王”“53度十二年九粮国风“等多款战略核心产品,每年的销售量一直在快速增长,尽管不如五粮液的名声大,但依然甘肃省年度白酒销售排行榜上名列前茅。除此之外,九粮液还获得中国十大白酒质量品牌、中国酒业20大白酒创新产品、中国白酒行业十大品牌等荣誉。2011年,滨河公司销售总利润超过了900万。

九粮液的制造公司为甘肃滨河九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此次败诉的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九粮酒业全资注册的子公司,注册资金为303万,旗下还有甘肃滨河九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九粮液专卖店、甘肃滨河九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民乐县第二经营部、甘肃滨河九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民乐经营部三家分支机构,参与社保人数接近200人。

“傍名牌”的现象屡禁不止,以饮料“脉动”举例,市面上存在着“咏动”“激动”“泳动”等多个商标和包装都十分类似的品牌,还有“康师傅”与“康帅傅”,“大白兔”与“太百兔”……尽管知名品牌在注册商标时会将一些相关商标抢注,但山寨事件依然层出不穷,此次五粮液案件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可作为此类案件的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