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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动态知识:安徽阜阳借贷纠纷律师,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什么撤销该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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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今日(6月13日)上午,就向“辖下律所公摊购房款”一事,安徽省阜阳市律协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成良向新京报记者回应称,事因律协更换办公场地,资金缺口达百万,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不顺的情况下,向律师筹措费用过渡。目前,阜阳律协已撤销筹款决议,并退还已收取款项。

连日来,一则名为“关于五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借款决议的通报”的截图在网络流传。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截图中信息显示,通报由阜阳市律师协会于今年6月10日出具。内文面向“各律师事务所”,称“为解决市律师协会购买资金紧张”,“向各律所借款:市直所5万元,县(区)所3万元,个人所1万元;无息借款。”并随后公布接受转款账户名称、账号及开户行名称。上述截图中提到,“请各律所接到该通报后,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借款转至市律协账户,以便市律协交纳购房款”。

律协购房向律所公摊房款,阜阳市律师协会此举引发争议。今日上午,阜阳市律协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成良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后,律师协会认识到“决议不妥”,已经撤销这一决议。

赵成良介绍,阜阳市律协成立于1986年,一直没有办公用房,而是在阜阳市司法局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办公室内办公,用房十分紧张。“平时办一个律师培训,都要去宾馆办,比较浪费。”赵成良表示,律师协会属于社团组织,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与行政机关脱钩,因此也不宜继续在司法局内办公,所以开始寻求购买自己的办公用房。

“资金缺口大概一百万,但是作为社团组织,我们很难办下购房按揭贷款。”赵成良表示,也正因此,阜阳市律协做出了向下属律所借款的决议。“目前共有两家律所交了款。”其称,对于已经借款的律所,将于近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