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在他危难时刻给他借钱,却怎么都没想到他竟然欠钱不还!”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其实朋友之间相互借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尤其是在一些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下,亲密的朋友相互帮助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可如果这种借款没有规范,双方没有签署明确的合同,那么一旦产生未归还的债务,可能造成很大的纷争和不必要的矛盾。
小吴和宁宁是大学的同窗好友,两人的关系胜过亲兄弟,常常都能看到他们形影不离,而他们的关系也让很多人羡慕,但是好景不长。
毕业后他们双方一起走上了自己的事业道路。
但是不久前,小吴为了做生意向小张借款15万元。这两个朋友交情不浅,但是因为没有签署合同,就这么简单地进行了借贷行为。
一开始,小吴还了一些钱,但是依然欠着宁宁大量款项。宁宁一次次地催债,但是小吴一直没有进行还款。
宁宁在这些年间,也遭受了许多风险和损失,造成了不小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要知道当初就是因为关系好才将钱借出去的,同时没有立下字据也没有打下欠条根本原因就是出于信任,但是却没想到发生这样的事情,二人本事关系十分要好的朋友,也从此开始反目成仇!
无奈之下也只好求救于法律。
《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借款,收款方应当返还所收到的全部款项。
《借款合同》应当经受理机构备案。备案机关应当向出借人告知有关备案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协议或者仲裁请求书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第八十四条:案件受理后,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当事人对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其实按照法律规定,民事主体行为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守信原则。
也就是说,借款双方应当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借贷,根据等价原则进行交易,并且承担按时还款的义务,双方都必须恪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签署明确的合同,那么依据法律此类的借贷操作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一个人拿起家庭装修的借款,实际上是要承担比你以前预想和计划的更多的风险。因此,双方都要对自己可能承担的风险负责,给自己多一些安全的措施。
与此同时,如果借款行为已经签署了明确的合同,那么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双方应当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
在借款人要求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下,借款人应当进行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还款。如果借款人违约,而且经过多次催促均不归还债务,贷款人就有权利根据合同的约定,采取法律手段追讨借款。
在遇到朋友之间的借贷问题时,最好还是要以务实的态度来处理。
在借贷前,不仅仅要考虑到自己的应急需求和安全措施,也要考虑到可能产生的种种风险。
因此,在借款之前最好约定好明确的时间、金额和收缴标准。而且在合同约定之外,如果确实遇到了一些无法预知和应对的情况,如何维权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希望更多的朋友能够在生活中更合规,我非常看好这种规范化、友好化的借款方式,希望大家也可以认真考虑和谨慎处理好这个问题,以减少之后可能产生的错误和损失。
而在与朋友的借款问题中,也存在许多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出生在山西的凯子与浩然也是一对好朋友,就在前不久,凯子的妈妈因车祸住院,急需要十万块钱的手术费用和住院费用。
无奈之下凯子只好求助于浩然,好朋友遇到这种情况做兄弟的也于心不忍,便向自己的朋友凑了七万块钱借给凯子让其为母亲治病。
出于对朋友的考虑,两年内浩然都没有向凯子索要钱财,在此期间他自己也被催债人逼得无路可走。
无奈之下才向凯子开口,但是让他没想到得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骗局,原来当年凯子的母亲并没有发生意外。
而他却拿着这笔钱去赌博,得知真相的浩然恼羞成怒,一气之下拿刀砍伤了凯子,之后这件事情也被闹到法院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让金融借款人违背债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金融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依法办理金融业务的,数额较大或者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借款,收款方应当返还所收到的全部款项。并且,借款合同应当经受理机构备案,备案机关应当向出借人告知有关备案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欠款方拒绝归还的情况并不罕见,而不少出借人也会走上报复或暴力讨债的道路。
如果以暴力方式解决问题,不仅会破坏个人的友情关系,还可能引起重大纠纷,甚至会面临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在借款之前就应该认真解决问题,以书面合同的方式记录清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避免欠款纠纷。
同时,当遇到像浩然这样的情况时,我们应该更冷静地解决问题。可以通过书面催讨或者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不仅可以打回自己的欠款,还可以避免将自己牵扯到法律纠纷中。
更重要的是,要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规,在需要法律救助的情况下及时咨询律师,提高维权的成功率。
最后浩然因故意伤人而获得了牢狱之灾,不仅钱没有要到,甚至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这又是何必呢?
面对朋友的欺骗,我想,那是一种十分痛苦的感受,但是我们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记住法律至上。
无论何时何地更不能触碰法律,也不要做出越界的行为!
我认为,在日常交往中,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情,要对他们进行文明扶持。
如果出现了借款纠纷,最好的解决方式是通过书面合同以及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而不是采取报复或暴力行为。
我们应该尊重法律、尊重个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只有在文明法治的环境下,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
虽然也很同情浩然,但是我们又无能为力,法律是威严的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浩然的事也称为反面教材,之后的生活中我们做事一定要十分慎重!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