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
指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
相关案例
2016年8月10日
吉林一高校校学生梁某联合校园贷客户经理及线下代理商找学生“刷单”,导致多名学生巨额钱财被骗。
2017年4月11日
厦门华厦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陷“校园贷”,在泉州一宾馆自杀。该女生累计借款257笔,最终欠款5万余元。其家人曾多次帮她还钱,期间曾收到过“催款裸照”。
2017年8月24日
武汉某大学大三学生因欠下“校园贷”4000元,一年时间滚到50余万元。
2017年9月7日
陕西一大二学生因欠“校园贷”20多万,无力偿还跳江自杀。
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各种校园贷逐渐进入高校并迅速发展。但是校园贷因低门槛、审核快、操作便捷,逐渐演变为诈骗者手中的工具。一些在校大学生利用同学、朋友的信任,把校园贷平台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利用网贷平台诈骗的案件也开始出现,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的大学生则成为了非法校园贷诈骗的受害者。
检察建议公开送达
12月6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部分学生没有意识到“校园贷”“套路贷”的严重危害性及学校在法治教育和学生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向当地一所学校专门制发检察建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公开送达。本次公开送达仪式由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泉宝主持,未检科负责人黄英宣读检察建议书。
图为该院向被建议单位进行公开送达的场景
“
作为人民监督员,今天参加这次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活动,我感觉公开送达这种方式确实很不错,和以前传统的邮寄送达、当面送达相比有显著的特点。一是仪式很严肃,很庄重;二是引入了多媒体示证的方式;三是实现了“三个规范”;四是第三方代表参加公开送达活动。
”
人大代表、胶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青岛正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注册会计师方秀建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仪式上也表示,通过这种监督方、被监督方、第三方均在场的“三方送达”方式实现了变“闭门监督”为“开放监督”,变“单一监督”为“合力监督”,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建议的成效,是一项双赢共赢的举措。
图为第三方代表,人民监督员、山东海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学宏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仪式上进行发言
被建议单位代表表示,胶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是对我们自身的深刻警醒,我们将把此次收到的检察建议作为提升自身工作水平的强力“助攻”,深刻反思管理漏洞,切实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
图为示证环节
胶检君
近年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青岛市首推检察建议向人大备案制,争取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
通过创新实行打好“程序+内容+手段”组合拳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和效用,做法被《山东检察》报道。
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该市加油站存在的监管漏洞、物流快递业存在的治安隐患、某建设公司财物和保安管理存在问题等,及时向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做法多次被《检察日报》报道。
策划:贾昱、一凡 ;图:丰建平
美编:唐嘉宝;审核:肖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