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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专业发布:疫情下金融借贷纠纷,36起重大金融案件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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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近期,上海连续出台《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及《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密集释放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的强烈信号。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诉讼标的额高达46亿元的涉外房地产企业银团贷款纠纷案,系建院以来最大标的额调解案件。该案的妥善化解,为房企平稳渡过难关、走出经营困境提供了司法保障,也有利于本市旧城改造项目顺利推进,成为金融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维护金融稳定、保障民生的生动实践。

涉旧改项目贷款协议违约

银团起诉

2016年10月,本市某地块旧城改造启动,J房企拿下该地块,与四家银行签订《银团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四家银行组成银团向J房企贷款50亿元,借款期限为60个月,贷款款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地块项下动迁、征收、补偿和安置等相关费用。

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BVI公司G、S公司是J房企的股东,以其持有的J房企股权为合同履行提供质押担保。L、H、I公司、Q某等关联企业和个人也以签订《保证合同》、出具担保函的形式,为《银团贷款合同》提供相应担保。

合同履行期间,银团依约发放了贷款,因J房企未完成办理该地块全部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书触发违约,四银行于2022年9月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要求依约宣告全部贷款立即到期,J房企偿还贷款本金、利息、银团贷款管理费、律师费等共计约46亿元,并要求其余六被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最好的处理方式是调解”

因案件标的额巨大,上海金融法院高度重视,选派骨干力量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在审理中发现,案件所涉旧城改造地块,是征收工作中的“老大难”。涉案地块房产规模大,征收房屋结构老化,人员情况复杂,J房企近年来通过各种途径与承租户沟通协调,均未达成一致。案件背后的这些情况,无疑都给审理带来挑战。

“如果以判决形式处理本案,银团贷款合同提前到期,房企需要在短时间内支付本金、利息以及律师费等各种费用,将给房企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另外,案件涉及股权质押、保证等多种类型的担保方式,判决后很有可能影响旧改项目进程。”该案主审法官、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审判团队负责人孙倩认为,“最好的处理方式是调解。”确定思路后,合议庭便着手组织各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然而,调解伊始就遇到难题:承担担保责任的其中两被告是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BVI公司,如何进行有效的涉外送达?同时,7个被告中有5个被告存在不同程度的躲避诉讼情形。合议庭通过排摸,以剩余两个被告为突破口,通过他们做通其余被告的工作,另外,要求原告四家银行一道核实被告的送达地址。

巧用政策窗口期

在线调解助力突破

送达问题解决了,如何做通各方工作也考验着合议庭的智慧。案件审理中恰逢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于2022年11月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俗称“金融十六条”,从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等六方面提出十六项具体措施。

考虑到本案所涉资金用于旧城改造项目,涉及多家动迁安置户,为妥善化解本案矛盾,继续推动该地块的后续动拆迁及开发,合议庭充分领会国家对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调整变化,根据“金融十六条”提醒七被告用好政策窗口期,以最大诚意与银行协商债务展期和还款计划。同时,也尽力促成四银行在付款期间及利息支付等方面作出调整,给予被告一定的展期。

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的合意,并向孙倩提交了第一版的调解协议。孙倩仔细审阅后发现,调解协议中部分利息计算期间存在重叠。尽管被告未对此提出异议,但基于公平原则,孙倩召集各方当事人谈话,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要求原告方修订调解方案。

调解方案敲定了,只剩签署调解协议这一环节。不料又遭遇2022年底的疫情感染高峰,案件参与人相继感染。合议庭随即启动线上庭审。

终于,在今年年初,各方当事人在线签署调解协议,对债务展期和还款计划达成一致意见,该起超大标的额涉外房企银团贷款纠纷终被妥善化解。

法官说法

孙 倩

上海金融法院

综合审判一庭

审判团队负责人

四级高级法官

全国金融审判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要大力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大大减轻企业和群众解纷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召开的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则指出,要以更优质的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突出稳预期、强信心,切实保护好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金融市场是经济运行状态的“晴雨表”,而金融案件能折射出实体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房地产行业链条长、涉及面广、外溢性强,对金融稳定具有重要影响。

近年来,受整体环境影响,法院受理的涉房企纠纷数量、诉讼标的额均呈增长趋势,而涉房企金融案件,往往存在标的额较高、交易主体多、担保类型多样等特点,相当多的案件还涉及民生需求。这就要求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必须非常注重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牢固树立“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从服务保障金融发展大局角度,最大限度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上海塑造更优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文字:祝彧、郑倩

摄影:陈伟

责任编辑丨陈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