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案件,各方承担的举证责任:
1、债权人承担各种举证责任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
2、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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