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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构成要件,民间借贷纠纷审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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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构成要件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因民间资金借贷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争议。这类案件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借贷双方的主体资格

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首先需要借款人和出借人就借款自愿达成了合意,形成了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这意味着,借贷双方都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且借款行为的产生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 借款的交付

借款实际交付给了借款人的,借款事实才会成立。在实践中,这通常需要出借人提供转账记录、收条或者其他形式的交付凭证。对于小额借款,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的,除了借条未能提供其他证据,按照交易习惯,出借人提供借据的,一般可视为其已完成了举证责任。而对于大额借款,除了借条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则还需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能够成立。

3. 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这些证据包括借贷双方的身份证明、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 合同的生效要件

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达成借贷合意;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需要借贷双方合同已经成立,且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这意味着,除了借款合意外,还需要有实际的款项交付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5. 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院可能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构成要件包括借贷双方的主体资格、借款的交付、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合同的生效要件以及诉讼时效等。在实践中,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并确保其在有效期内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