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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资深头条:借贷纠纷执行阶段还钱,情法并用见实效 当场履行执行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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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官

通过电话沟通、

上门走访等方式

释法明理,

被执行人蔡某

当场履行了

全部还款义务,

案件顺利执结。


· 案情回顾 ·


2022年,蔡某因资金周转为由找到同村邻居何某,向其借款1万元,双方约定完还款期限后,蔡某向何某出具借条。但借条约定期限届满后,蔡某并未按约还款,何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蔡某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蔡某于一个月内偿还何某全部借款。然而一个月后,蔡某仍未偿还该借款,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并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电话联系蔡某,但蔡某每次都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履行。面对此种情况,执行干警只好前往蔡某居住地,找到蔡某,当面向其耐心释法并告知其如不能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蔡某意识到一旦被拘留,不仅自己没面子,还将影响家人和孩子的前途,才真是得不偿失。考虑再三,蔡某随即联系家人将执行款全部送来,当场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




矛盾纠纷的解决,不仅需要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更需要每一位公民自觉遵法、守法。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采取冻结、扣划措施后,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可能被人民法院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有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才是最好的选择。法官在这里呼吁,每一位公民都应以实际行动践行诚信守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守信者“走遍天下”让失信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