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出具借条在人们看来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可若是借条内容不规范,就可能面临借款要不回来的风险。近日,蒲城法院孙镇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由于原告苏田向法庭提供的借条无法证明其与被告陈刚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最终苏田的诉讼请求未获法院支持。
原告苏田诉称,被告陈刚因资金周转困难从原告苏田处借款20000元,向原告苏田出具了内容为“兹证明从苏田处领取现金20000元,经手人陈刚”的借条一份。此后原告苏田多次催要,但被告陈刚至今未还款,原告苏田遂起诉至法院。庭审中,原告苏田拿出了这份借条,并解释称自己当时未仔细查看借条内容,认为自己有借条在手,就不怕钱要不回来。但仅凭这份“不一样”的借条,无法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原告也无法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最终经合议庭合议,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苏田的诉讼请求。几字之差,让自己无奈败诉。
法官提醒:
在出借款项时,要注意借款人出具的借条内容是否完整表述借款的事实,给付时最好采用录像或者拍照的方式固定原始证据,或者以转账的方式给付,避免借条在手,却不能证明自己是债权人的局面。
(编者注:文中涉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