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到齐了,现在开庭……”
2月20日上午9时,潘集区法院民庭和平圩法庭两个审判庭的法官,各自在该院不同法庭敲响法槌,通过“互联网﹢审判”分别审理了两起合同纠纷案。
据悉,潘集区法院“云上开庭”设备网上开庭,是同步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也是全市首家开通直播功能的基层法院。该院运用“云上法庭”设备网上庭审已不是首例,有了前期的网上开庭经验,当天的调试与准备工作更加顺利。
上午9时,钱峰法官在第六法庭开庭“利用“云上法庭”远程庭审系统审理一起金融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现场,除了该院法官和书记员外,原被告的座位上空无一人。法庭已于前期进行消毒处理,空气中仍可闻残留的消毒水味道。
2017年,被告李某向淮河银行所属古沟支行申请贷款授信5万元,期限2年,用途家庭综合消费。并签订了《“金农易.福农卡”个人最高额担保借款合同》,截止还贷款日期已过,李某本息共计归还了75.03元。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因此要求被告退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并偿还贷款本息56218.3元。被告李某经邮寄送达开庭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今天上午的同一时间,在该院第三法庭,李孟文法官通过“云上法庭”设备在网上审理了另外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
庭审中,法官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核对身份信息、宣布法庭纪律、全程录音录像,并同步直播,庭审视频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法院的法官和书记员与原告、被告三方未受空间距离影响,庭审质量得到保障。
原告胡某2017年需要在村部沟边安装防护栏,被告陈某某让胡某自备材料和人工,胡某安装好后,陈某某当时没有钱给付,就给原告出具一份欠条为证,事后胡某多次找陈某某催要无果,向潘集区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法官向原告及被告询问能否调解或者讨论一个还款方案,双方表示将接受法院最后的判决。
休庭10分钟后,法院依法当庭作出了判决。
疫情期间,按照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修启要求,持续运用线上诉讼服务“不打烊”,采用“云上开庭”的方式,让审判人员、案件当事人通过三个视频终端参加庭审,通过“云上庭审”实现庭审“面对面”,保证案件公正、高效、如期地审理,保障特殊时期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身体健康,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潘集法院 杨穹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