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洛阳市吉利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尚在监狱服刑的被执行人赵某,由其兄弟赵小某代其偿还8万元现金,申请执行人李女士拿到执行款,非常激动。
2014年11月,郑州某矿产品公司向李女士借款10万元,被执行人赵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确保借款在2015年3月25日前归还。但到期后仍未归还,无奈李女士诉至法院。因郑州某矿产品公司倒闭,李女士要求担保人赵某承担还款责任,经过一审、二审两级法院均判决赵某归还李女士借款10万元及其相应利息。
李女士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干警发现赵某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判刑,但赵某有一套房产,在法院准备拍卖房产时,赵某的弟媳妇提出执行异议,声称该房产是赵某抵偿给她的,经过裁决和执行异议之诉,异议人撤回了执行异议之诉。在执行干警贴出腾房公告,委托评估公司将涉案房产予以评估时,赵某的兄弟赶到法院,说明其愿意代替哥哥偿还李女士借款,请求不要拍卖房产。执行干警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工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8月9日中午促使赵小某与李女士达成和解协议,当场赵小某替兄偿还李女士8万元现金,余款及利息45000元分批偿还。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李卫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