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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资深发布:借贷纠纷开庭不出庭,借钱不还,被告不出庭,法院是否会支持我的诉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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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很多会存在借款到期了,却找不到债务人甚至起诉了债务人不出庭的情况,那么如果被告不出庭,能要回钱吗?利息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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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


2017年起,丁某多次向原告借款,后经双方对账,丁某向杨某出具一张70000元借款的借条,并约定:借款70000元于2018年X月X日前全部归还,如到期未按时归还本金70000元,则按每月利息X元支付给原告,直至70000元本金归还请为止。而后,丁某不但未偿还借款,而再次陆续向杨某借款共计金额XX元。后杨某多次催促丁某还款,丁某开始承诺会还,但是目前已拒绝和杨某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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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丁某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且在法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亦未提交相应证据。杨某提交了借条以及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杨某与丁某的借贷关系以及借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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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


丁某向杨某借款,有杨某向丁某转账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及丁某向杨某出具的《借条》为证,杨某与丁某之间的借贷关系,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并未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应受法律保护,杨某要求丁某支付借款本金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证明充分,本院予以支持。杨某要求丁某承担借款利息,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应依照双方约定计算利息,已付利息,年利息在36%以内计算予以支持;未付利息,杨某要求丁某支付利息在年利率24%内予以支持,故对杨某主张的利息本院予以支持,但未付利息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本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故2018年4月至9月间,杨某向丁某的转款没有丁某出具借条,亦没有关于利息的约定,故应视为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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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


民间借贷的案子一定要注意,如果被告不出庭的话,原告一定要有充足的证据能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比如有借条,有转账记录,有催债的聊天记录等。很多人会觉得,朋友之间不用记得那么清楚,很多时候都是没有借条的,甚至关系闹掰之后连微信聊天都删了。这个是特别不明智的举动,如果你没有借条,甚至聊天记录、催债记录都没有,况且现在有些人的微信都不是实名制的,等起诉到了法院,被告又不出庭,法官无法查明原、被告间的借款事实的话,借款是难以得到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