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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秘闻知识:借贷纠纷庭审关键证人,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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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100万元借款纠纷,有借条、有证人、有银行流水,对簿公堂却漏洞百出,到底是真借款还是演双簧?当小伙伴背叛了你,看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抽丝剥茧挖出真相!

案情回顾:到底谁在说谎?

老雷、大朋是多年的老伙计。2014年,老雷因资金周转困难,通过大朋介绍向张小云借款,两位“老伙计”向张小云出具了一张100万的借条,老雷签字画押,大朋担保。

“债务人”老雷:借条是我写的,可我一直没拿到钱呀!

“担保人”大朋:借了,老雷也收钱了,我可以作证。

“借款人”张小云:我证据在手,起诉还钱没商量!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琦拿到这个案件时,确实感到困惑。100万的借条是老雷亲笔所写,张小云多次从银行取现后现金交付,有银行流水,有证人……这个案件似乎板上钉钉,但法官的直觉告诉李琦:这个案件,有问题。

这么大笔的借款,张小云不通过转账而是现金交付,不符合常理。担保人大朋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也不符合常理。

借款人老雷坚称没拿到钱,可他为啥要写这张借条呢?

法院调查 真相只有一个!

原来是担保人大朋和出借人张小云合起伙来,狠狠坑了老雷一把。

老雷出于信任,以为能借到钱,就先在欠条上签了字,但张小云迟迟未履行出借义务。随后,老雷多次通过大朋讨要欠条,但大朋总是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会把借条要回来,一直拖到老雷被张小云起诉……

法庭上,大朋明知老雷未收到钱,却对借款100万的“事实”全部认可,没有任何争议、抗辩。

张小云呢,法院调查后发现,她根本不具有出借100万元的经济能力!张小云收入有限,银行账户内除了涉案的20万流水外,每日资金最多不超过5000元。为做实这笔百万借款,张小云用20万现金在不同户主名下反复存取,获得多次取款记录,伪造出借款项资金

就这样被自己极度信任的朋友背叛!

法院判决

2021年8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张小云的诉讼请求。张小云与大朋恶意串通,提供虚假证据,捏造涉案借款事实,严重侵害了老雷的合法权益,扰乱审判程序,干扰公正审判,涉嫌虚假诉讼犯罪,三门峡中院已将涉案诉讼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

法官点评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李琦

害人害己的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罪是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案中,原告张小云以诉讼为手段,以侵犯他人财产权为目的,向法庭提交虚假的取款凭证,捏造已支付出借款项的事实,并在执行中故意放弃对大朋的执行权利,数额巨大,性质恶劣。虚假诉讼不仅扰乱正常的司法审判秩序,干扰法官对案件的判断,更重要的是侵犯其他当事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应当认真及时甄别证据的真假,去伪存真,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在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后,应当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将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

代表点评

河南省人大代表、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级讲师侯燕

对法律“说谎”终会自食恶果

在法庭上玩“小把戏”,看似天衣无缝,实则已经涉嫌虚假诉讼。本案中两人恶意串通,提供虚假证据,捏造涉案借款事实,极大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活动,扰乱法院正常的审判程序,干扰公正审判,破坏社会诚信体系,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注重对虚假诉讼的审查和防范,发现矛盾之处,揪出“狐狸尾巴”,充分体现出承办法官的职业敏感性,也大力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虚假诉讼、维护法律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能力和决心。(宋健 王涛 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