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现场一
搜查现场二
被执行人在搜查笔录上签字
黄冈新视窗网消息(通讯员 英法宣)“你好,我们是英山法院执行法官,这是我们的执行公务证件,现在依法对你的住所进行搜查,请你配合工作。”7月7日,英山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三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段某、彭某、胡某发出搜查令,对其住所进行了搜查,并邀请两名县人大代表全程同行、现场监督。这是该院在“飓风行动”中积极作为的一个缩影。
2015年1月,段某、彭某、胡某分别与某银行英山支行签订了《小额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某银行英山支行分别向彭某、胡某发放贷款各7万元,向段某发放贷款8万元。段某、彭某、胡某借款后,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贷款本息,某银行英山支行遂将三人诉至英山法院。经法院调解,段某、彭某、胡某与某银行英山支行达成了调解协议,但三人均未履行。2017年4月,某银行英山支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做段某、彭某、胡某的思想工作,但三被执行人仍无主动履行意愿。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7月7日,英山法院依法对三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搜查,并对整个搜查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有力震慑了被执行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