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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动态讯息:清溪借贷纠纷案例,老赖的股票可以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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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为赖账将钱投入股市 被法院强制变卖股票还钱

市第三人民法院加大对有价证券的财产查控,促进案件执结

市第三人民法院日前加大对被执行人股票等有价证券的财产查控力度,并通过冻结股票、强制变卖等措施,强力兑现执行款,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有效促进案件执结,为破解执行难探寻出一条新路径。

/ 案例 /

有房有股票却欠款不还

2009年,张某以做生意欠缺资金周转为由,两次向黄某借款,后逾期未还,黄某将张某及其丈夫尹某诉至法院要求两人清偿,法院最终判决张某、尹某向黄某偿还借款本金19600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两人仍未偿还,黄某于2013年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执行到位36986元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向法院申请结案。

2018年5月18日,因被执行人未按双方之前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每月按时归还欠款,黄某又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两被执行人仍需向其支付借款本息共计106757元。

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法庭立案受理后,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在扣划了被执行人张某银行存款13324.71元后,尚有近95000元未执行到位。但同时,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尹某名下有位于清溪镇某村的房产一处及土地使用权两处。另外,法院还发现尹某持有6只沪市A股市场股票共计11800股及3只深市A股市场股票共计2000股。

执行法官后传唤被执行人尹某到庭,尹某表示案涉借款系同为被执行人的其前妻张某所借,现张某已失踪,至今均系他代张某偿还,目前自己没有什么生活

对此,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称被执行人一再食言,希望法院能一次性执行到位。

法院强制冻结并变卖股票还钱

考虑到相对于腾房清场、评估拍卖房产,强制变卖被执行人持有的股票更有利于快速便捷地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法庭遂对尹某持有的上述股票进行冻结。

冻结后,执行法官通过证券公司的反馈信息,发现尹某对上述股票进行了增持,沪市A股市场股票持有总量共20350股,深市A股市场股票持有总量共2800股。

2018年11月16日,执行法官向证券公司送达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配合将被执行人尹某名下的上述证券强制变卖,将变卖所得价款以该案执行款为限,扣划至法院的执行款账户中。

12月12日,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法庭收到证券公司寄来的送达回证等材料,告知法院已变卖被执行人尹某名下证券,并已将相应价款扣划至法院账户。至此,案涉款项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