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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新闻大全:借贷纠纷去法院刑庭,法官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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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原告同意与被告调解,但是我本人身在陕西,怎么办啊?”

“您可以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多元调解’,登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音视频调解。”

为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11月25日上午,博白县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首次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音视频调解功能,成功调解一起涉民间借贷纠纷的小额诉讼程序案件。

案情详情

原告深圳市某金融服务公司与案外人重庆某小额贷款公司和被告李某超在2018年2月29日签订了《贷款协议》,约定李某超向重庆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2000元,贷款期限为发放贷款后42天,年利率15%,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同时约定如被告未按期偿还,应按未还金额乘以0.05%乘以逾期天数向案外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日,案外人重庆某小额贷款公司通过第三方平台发放了贷款。然而,借款到期后,李某超未按时偿还借款,经案外人多次催收,仍不履行还款义务。

2019年3月1日,案外人将债权转让给原告并短信通知了被告,原告于今年11月5日向博白县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何副院长考虑到该案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遂通知法官助理小余联系原、被告,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由于原告代理人身处陕西西安市,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快速化解纠纷,小余便主动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调解,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为了让调解顺利进行,法官助理小余与技术人员调解前耐心指导当事人在微信上搜索找到“多元调解”小程序进行登录注册,并悉心辅导他们掌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音视频在线调解功能的使用方法。在何副院长发起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即可参与视频调解。通过清晰的语音图像,当事人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该案亦邀请了特邀调解员协助调解,通过何副院长和调解员的细心调解,原告深圳市某金融服务公司与被告李某超对还款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之后,书记员通过调解平台一键自动生成调解协议,并推送至各方当事人在线签字确认。

“多亏这个调解平台,让我在陕西足不出户也能帮助委托人解决纠纷,这个真是太方便啦!”原告代理人任某凤调解后不禁感慨到。

今年以来,博白县法院依托广西移动微法院、掌上法院等智慧法院建设平台,切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博白县法院将积极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音视频调解功能,灵活的开展线上、线下调解工作,更好地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着力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作者丨邹异花

编辑丨林小雨

玉林中院新媒体团队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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