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聚焦]看法资讯:株洲黎伟借贷纠纷,和谐商贸城

阅读:

收据上没有盖任何公章。(记者 谢慧 摄)

进不了市场,小贩们只好在市场外摆摊。(记者 谢慧 摄)

株洲晚报9月9日讯(记者 姚时美)昨日,一热心市民拨打晚报新闻热线投诉:荷塘区和谐财富农贸市场由于条件限制,菜农都在市场外围卖菜了,市场每天派人收费,如果不给就强行驱赶,收费票也没有盖任何公章。

【调查】

大量菜农在市场外占道经营

均称向市场交了费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荷塘区和谐财富农贸市场外,只见马路上以及财富小区内临近市场的通道上,摆了大量小摊,只留出一条一米多宽的通道。不少小摊小贩的边上还丢了大量垃圾。就在这些摊点附近的一处护坡上,有袁家湾社区挂出的“严禁摆摊设点”的横幅。

记者走访一些摊点了解到,市场会向摊贩们收取一定的费用,蔬菜摊点一个月300元,水果摊点600元。如果是流动摊贩,则每天收5元。一流动摊点的小贩向记者出示了他的交费凭证——市场自制的5元票据,上面没有盖任何公章。

不少摊贩告诉记者,市场内没有摊位,他们只能摆在外面。一菜农表示,市场二楼本来有小菜区专供菜农们摆摊。去年,市场将二楼出租,他们也就被赶了出来,只能在市场外面卖菜。

一水果摊贩说,她在外面摆摊,城管部门只是要求他们“往里面摆一点”,一般不会禁止他们摆摊,市场则向他们收了费用,“我交钱给市场,就是买个位置。”

财富小区业主谢先生表示,如此占道经营,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通道窄,过往的人和摩托车都很多。附近还有小学,小孩子走这段路,很容易出事。”

【市场】

承认收费,但负责人称没必要跟记者说

市场一管理员介绍,在市场外围卖菜的人均是自产自销的菜农。按道理,这些菜农的摊点不属于市场的管理范围。

随后,记者联系市场负责人刘庆芝,她的说法与管理员截然相反。她承认,菜农的费用是市场收取的,市场二楼也确实被改成超市出租。对于上述行为,刘庆芝认为这些都是市场内部的事,“这是我们的商业计划,有必要跟你说吗?”说完,她挂断了电话。

【街道】

担心市场负责人吵闹,不好霸蛮执法

月塘街道办城管办主任黎伟称,和谐财富农贸市场是由原来的一处马路市场搬迁而来的,由刘庆芝申请并获得开办市场的资质后,进行实际管理。

黎伟说,市场有两层,二楼原本是水果摊位和菜农卖蔬菜的区域。去年,刘庆芝将二楼整体出租后,这些水果摊贩和菜农就只好到市场外围摆摊了。

对于市场向外围摊点收费一事,黎伟说:“我个人认为,不合适。”

“刘庆芝是一个女的,有时候吵吵闹闹,我们也不好霸蛮。”黎伟说,他们担心刘庆芝怂恿商贩实施不法行为,所以一直没有强硬执法。

记者从荷塘区商务局了解到,早在2009年,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印发了关于《株洲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标准(试行)》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市场要划定一定区域,设置独立的自产自销区。“该政策出台的目的就是方便菜农进城卖菜。”区商务局工作人员说。

对于市场的违法收费行为以及违反政策规定的做法,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