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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新闻报道:樟木头民事借贷纠纷公司,所谓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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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人找物是案件执行过程中常见的难题

在我院受理的两宗民间借贷执行案件中

两名被执行人不但不还钱还“玩失踪”

我院经查找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充分发动群众力量,有效促进案件执结

我院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案情介绍

2014年6月,吴先生借给朋友陈登涵10万元,对方向他提供了《借据》,承诺“若违约,将以个人及公司所有财产作为等值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当初信誓旦旦许下的诺言,没想到到了约定期限却成了一纸空文,期间吴先生多次催收,却没能收回分文。2018年6月,吴先生将朋友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借款和利息。

无独有偶,吴先生在同年9月又借了30万给另一人周转,对方同样是一拖再拖、有借无还。2018年1月,吴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曹振男支付借款本息。

法院审理这两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后,支持了吴先生的诉请。判决生效后,两宗案件的被执行人却“销声匿迹”,拒不还款,吴先生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我院执行人员收案后马上查找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执行人吴先生一直主张两名被执行人有隐形收入。经吴先生申请,我院在继续追查被执行人财产的同时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吴**与被执行人陈登涵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为(2018)粤1973执8756号,执行标的为209670.83元,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

被执行人身份信息

陈登涵,男,汉族,1983年10月16日出生,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1504房,公民身份号码:831016****

【悬赏范围】

举报被执行人陈登涵的个人合法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有价证劵、房地产、汽车,企业股份等有效的、可供执行的财产。

【赏金支付】

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并由法院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收到的执行款的百分之十比例奖励举报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69-、

联系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5号樟木头人民法庭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吴**与被执行人曹振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为(2018)粤1973执8752号,执行标的为474608.5元,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

被执行人身份信息

曹振男,女,汉族,1987年2月2日出生,住湖南省沅江市草尾镇四码头村三村民组,公民身份号码:870202****

【悬赏范围】

举报被执行人曹振男的个人合法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有价证劵、房地产、汽车,企业股份等有效的、可供执行的财产。

【赏金支付】

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并由法院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收到的执行款的百分之十比例奖励举报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69-、

联系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5号樟木头人民法庭

如果您发现了

这两名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还等什么?

赶紧拿起手中的电话向我们举报吧!

我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

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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