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涧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27日,被告李某及其丈夫与原告某银行签订了《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李某及其丈夫提供贷款228900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利息按年利率4.35%计算,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之日起在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50%计收罚息,罚息按年利率6.525%计算。借款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下欠借款本金45779.82元及利息。原告曾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法官调解: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多次走访,了解到被告李某的丈夫已去世,家庭生活全靠其一人支撑,生活比较艰难,于是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后,一方面,向被告李某释法明理、耐心引导,向其普及金融借款法律法规,阐明利害关系,希望她能主动偿还借款。另一方面,与原告进行协商,希望其能理解被告李某的难处,给予被告适当的时间来筹集款项。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当即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双方并对剩余借款本息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清涧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坚持能动司法,采取多元化调解方式,实现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就地化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作者:边琴琴
编辑 :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