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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看法速递:借贷纠纷和解后有什么影响,潮州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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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有法院的帮助,我们的借款拿回来啦!”“感谢法官同志能考虑到我们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让我们凑齐款项,解决这桩烦心事。”今年11月,一宗长达二十年涉外民间借贷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潮州中院法官会见室内对执行局干警连声道谢。

原来,从2000年开始,徐某兴因生意周转需要,多次向刘某炎借款,到2007年徐某兴共向刘某炎借款160多万元,其妻子许某卿也在借据上签名确认。2009年徐某兴去世,次年许某卿再次出具借条,确认借款及约定偿还的利息。而后刘某炎因未能将借款追回,于2020年将许某卿及继承徐某兴遗产的两个儿子徐某雄、徐某一并告上法庭。案件经潮州中院一审、省法院二审,最终判决许某卿偿还刘某炎借款1607175元及相关利息,并判令徐某雄、徐某对上述借款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由于许某卿及徐某雄、徐某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的还款义务,刘某炎向潮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一方面考虑到,刘某炎是位八十多岁的老人,且借款已超过二十年,如不能及时执行到位,老人能不能顺利拿到执行款都是一个问题。另一方面,也考虑到许某卿长期居住在国外,且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徐某雄、徐某又一直否认该借贷关系,能否兑现胜诉权益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两位继承人中徐某为外籍身份,未发现其有继承财产,徐某雄名下虽有继承房屋,但加起来只有几十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若强制执行,受土地限制流通等因素,能否拍卖成功难以确定,如果强制执行,势必会严重影响两位继承人主动履债的意愿。因此,执行和解才是最佳的方案。

“我们除了对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答疑,对徐某雄的继承财产进行依法查控外,决定暂不进行司法处置,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合理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为双方和解争取更大空间。”执行法官努力缓和双方尖锐的矛盾关系,寻求和解途径,争取案结事了。

为此,执行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基层组织、亲属等共同协商和解方案,但因双方对执行款项金额及付还方式差距太大,未能达成共识。但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放弃,而是在评估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优化履行义务的方案,确保既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充分考虑两位继承人的实际履行能力。执行法官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即申请人放弃部分本金和利息等权利,两位继承人徐某雄、徐某代为履行偿还义务,以支付125万元一次性解决全部债权债务。目前,徐某雄、徐某已按照约定支付全部款项,案件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