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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动态速递:民事借贷纠纷开庭多久结束,刘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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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中院”消息,2022年11月22日下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刘暖曦(曾用名刘鑫)与被上诉人江秋莲生命权纠纷案,上诉人刘暖曦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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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6日该案二审第一次开庭后,上诉人刘暖曦又向法院补充提交了部分证据,合议庭依法恢复法庭调查,上诉人刘暖曦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进行举证陈述,被上诉人江秋莲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未出庭。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江秋莲在开庭前通过个人微信号表示:“由于特定主客观原因,我与黄乐平律师、李婧律师两位代理人都不参加今天下午的庭审,我们已向合议庭做了说明。此前我们已经就本案的事实与法律相关问题向合议庭充分表达了我们的意见与主张。此次庭审距离2月16日第一次开庭已经超过9个月,我已经撑不下去了,再次恳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尽速宣判,以告慰我江歌的在天之灵!”

江歌母亲江秋莲微信号截图。

两周前,江歌遗体局部的照片在网络上流传。江歌母亲江秋莲回应称,只有自己和刘鑫有日本刑事案件的卷宗,她已向青岛警方报警。11月20日,刘鑫否认是其泄露。

今年2月16日,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在青岛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此前在一审开庭和宣判时未出庭的刘鑫首次到庭参加诉讼。1月10日,青岛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刘鑫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共计69.6万元。刘鑫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在一审、二审庭审中,江歌遇害前刘鑫是否反锁房门阻断江歌逃生出路等,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该案二审第一次开庭经过近四小时的庭审,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刘鑫称已发现新证据

11月20日,刘鑫分别接受了《百姓关注》和《齐鲁晚报》两家媒体的采访。

据百姓关注视频报道,刘鑫戴着口罩、身穿白色卫衣面对镜头自述了2016年11月3日凌晨,她的前男友陈世峰在日本杀害留学生江歌的过程。

视频中,刘鑫称2016年11月2日23时,她下班看到江歌半小时前发消息称在车站等她。她回复“那等我吧”。与此同时,她也在回复陈世峰信息,并没有意识到陈世峰会伤害人。约一小时后,二人在车站会合,随后一同回江歌公寓,一路上没有什么异常。在公寓栅栏前,她与江歌分开了。因来例假,她先跑上楼,挂了伞,然后拿钥匙开门进入屋内,准备换衣服。那时,她突然听到一声“啊”,很尖锐的叫声。此时,她才意识到江歌没有跟进,而她推门也推不开。“我真的很慌了,边拍门边尖叫。”刘鑫说,在她报警后,也未开门查看,一直等待警方到来。

不过这一自述细节,与江秋莲此前公布案卷细节有所出入。据北京青年报此前报道,江秋莲及其代理律师黄乐平1月11日在北京召开媒体座谈会时,公布了江歌遇害案的案卷细节,卷宗内容显示,刘鑫明知陈世峰提前埋伏在江歌家附近,但未告知江歌,还请求江歌陪同回家;案发当天0时15分,二人一起上楼,刘鑫走在前面,她察觉到陈世峰可能藏身在三楼,便快速掏出钥匙冲向201房间,江歌紧随其后。

江歌案发两年后,因认为刘鑫对江歌的死亡存在重大过错,江秋莲于2018年10月发布微博称,将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根据齐鲁晚报11月21日凌晨报道,刘鑫称,案件发酵至今,她已经“社会性死亡”。这半年来,她和律师一直在忙着找证据、调卷宗,发现了之前很多不知道的一些新内容,有一些对其比较有利的证据。

一审判决会被推翻吗?

近期,本案也多次因场外因素引起关注。上个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创作的热播剧《底线》有剧集被曝改编自“江歌案”。随后,江秋莲转发了相关的微博,并表示感谢。而一个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作出回应:“影视剧中情节和卷宗内容没有任何相符之处”。刘鑫的律师曾提及该账号系刘鑫所有。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近期,刘鑫多次通过社交媒体及新闻媒体发声。在上述微博中,她指控江秋莲的律师违规炒作案件,“口口声声说没有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却又向媒体隐隐传递着我需要承担杀人责任的观念。”

“我先上了公寓二楼,将雨伞挂好在煤气表上,掏出钥匙对准钥匙孔开门,这一切都是在没有感知任何危险的情况下完成的。”该微博中说到,因为经期,在到达公寓后与江歌产生了距离,“比江歌先一步进入房间,是纯粹的偶然”。

该微博还提到,刘鑫一方一直在尝试从日本调取案卷。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的证据有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书及所附公证书,包括陈世峰供述笔录、刘鑫等证人的询问笔录、报警记录文字稿、犯罪现场状况、江歌的死因及陈世峰等的行动状况、恐吓案件的犯罪行为情况,刘鑫与江歌的微信对话记录、陈世峰与刘鑫的微信对话记录等。

“陈世峰的卷宗里面说,他一上来就是带着明显的杀意来,上来就捂了江歌的嘴,直中要害。那这么大的杀意又是如何来的呢?是我引来的吗?我也没有惹怒陈世峰,我们两个甚至都已经很愉快地决定了,第二天要在大东文化馆会面,他又为何要来杀我呢?”刘鑫在接受齐鲁晚报采访时说到。

在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看来,二审中刘鑫提交了什么新证据,目前不得知。对于二审阶段的新证据,法律规定是:必须是在一审庭审结束之后才获得的证据,而不是一审庭审之前已经获得了证据,二审才提交。于本案而言,除非二审中有强有力的证据能够推翻一审中的认定:例如推翻刘鑫在江歌的死亡中负有直接责任,否则,一审判决比较难改变。

江母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时间线

2016年11月3日凌晨

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凶案发生时,刘鑫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

2017年12月20日

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

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2020年3月29日

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

2020年6月5日

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刘鑫方面无一人出席。

2020年11月20日

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

2021年4月15日

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未当庭宣判。

2022年1月10日

该案一审宣判:被告刘鑫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一审宣判后,刘鑫提出上诉。

2022年2月16日

该案二审在青岛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刘鑫方表示,没有证据证明刘鑫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刘鑫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人。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22年11月20日

刘鑫接受采访时表示,发现新证据,将出席二审第二次开庭。

综合“青岛中院”微信公众号、中国新闻网、中国新闻周刊、百姓关注、齐鲁晚报、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