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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热点解说金融借贷纠纷需要上法庭吗,豫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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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青莎 通讯员 穆童

“感谢法院给我缓冲时间,公司得以正常运行,现在终于有钱还贷了!”近日,被执行人樊某主动还清了全部贷款及利息,兑现了自己的承诺。

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结的这起涉小微企业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法院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审慎执行,为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争取到发展空间,促使纠纷成功化解。

2014年,在郑州经商的樊某在某银行贷款66万元,其后,樊某一直按期还款。2020年疫情来袭以后,樊某的经营遭受影响,还款成为难题,甚至每月的利息都不能按时清偿,银行多次向樊某催缴,并将其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樊某偿还银行借款本金594554.13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樊某仍未履行,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司彬向被执行人樊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樊某的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发现其名下除了一套房产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查封,敦促其主动履行。沟通中,执行员了解到,樊某经营的公司遇到困难,资金周转存在问题,并非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樊某表示,目前公司状况有所改善,希望能宽限一定期限,让自己筹钱还款。

“如果直接拍卖房产,不仅时间周期长,且拍卖的金额可能不足以偿还全部贷款,同时,樊某的生活将会面临更大的困境,对他的公司更是雪上加霜。”司彬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后,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一方面向樊某释法说理,告知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积极想办法尽快履行;另一方面向银行释明国家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告知被执行人现状及努力还款的态度,希望银行能适当延长还款期限。

经过多次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银行同意给予樊某一定时间筹钱还款。执行员反复提醒樊某,希望他能遵守约定,否则,其名下房产将被依法拍卖。樊某表示,自己一定努力经营公司,积极筹钱还款。

经过一段时间的周转,樊某如约将64万余元转账至银行账户,一次性偿还了全部贷款及利息,案件圆满执结。

中原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原区法院不断强化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积极采取“放水养鱼”方式审慎执行,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影响,既彰显司法权威,又让群众感受司法温度,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