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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百科消息:民间借贷纠纷的应诉思路,民间借贷纠纷怎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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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专业律师多年执业经验总结了民间借贷案件的十大法律难题,应该如何起诉?

文王汉政律师

本律师最近办理了一起极为复杂的民间借贷案件,此借贷案件周期长达20年,借新还旧,利息计入本金,现金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等等各方面的问题都存在,结合本案谈谈民间借贷案件的常见问题。

对方否认借条,应该如何起诉?

民间借贷案件中,证据纷繁复杂,借款合同、借条、收条、银行交易明细等款项

民间借贷的案件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如何应诉?

避免提出管辖权异议就应该进行管辖权约定,当事人在签订借款协议或者书写借条中,最好约定管辖法院,选择法院,最好选择办案周期短,效率高,有利于强制执行的法院,当然这个管辖不能违法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也不能选择与借款毫无关系的法院。在不知道如何约定的时候,就写在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管辖权提起了,只能积极应诉,提供有管辖权的户籍依据和合同约定,都没有只能拿出法律依据,原告所在地法院也可以受理案件,货币接收方起诉。

遭遇虚假诉讼,如何应诉?

民间借贷案件中近几年出现了一些虚假诉讼的情形,主要是原被告双方为了逃避债务,故意制造假借条,收据和假的银行流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参与强制执行来分配执行案款,让真正的债权人债务落空和受偿金额减少。针对这样的诉讼,作为律师有基本的判断能力,也不会接受委托,一旦发现是虚假诉讼也会即时解除委托。虚假诉讼已经上升为犯罪行为,法院一旦发现是虚假诉讼,必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有抵押担保情形,如何起诉?

针对有担保人的案件,务必在债务期满6个月内起诉,起诉担保人是有期限约束的。针对有财产担保的情形,在起诉的事实必须提出享有优先受偿权,若抵押登记了,法院肯定会支持,若没有进行抵押登记只能先行保全拿到资产处置权了。

五、其他法律关系写成借据的情形,如何起诉?

当事人因其他法律关系产生债务,经结算以书面借据或欠条等形式对债务予以确认,债权人是否依据借条起诉?在司法实践中还是需要以基础事实和法律关系来起诉。比如买卖关系中,一方拖欠货款,写成了借条,并且也约定利息,这种就是买卖法律关系,还是需要依据买卖法律关系起诉后举证,关于利息部分可以视为违约金的请求依据。

六、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该如何起诉?

委托理财的情形多发生于一些不规范的投资理财平台,根据本律师办理的案例来讲,绝大部分投资理财中若双方当事人在委托理财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将资产交由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受托人无论盈亏均保证委托人获得固定本息回报,超额投资收益均归受托人所有的类似的委托方不承担损失或本息固定回报条款,委托人的缔约目的和合同预期即纯粹追求资产的固定本息回报,而对受托人管理资产行为及收益后的分成并无预期,其合同性质是名为理财,实为借贷,双方应按借贷法律关系起诉。

七、仅凭借据起诉而未提供付款凭证,应该如何起诉?

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许多当事人先打借条,但实际上未支付款项的情形。因此,对当事人仅凭借据起诉而未提供付款凭证的情形,债务人对款项交付提出合理异议的,可以申请有关经办人员到庭作证,陈述款项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

八、仅有转账凭证,无借据的情形,应该如何起诉?

债权人应当对借贷金额、期限、利率以及款项的交付等借贷合意、借贷事实的发生承担证明责任。债权人提供付款凭证除了证明双方存在借贷事实,在双方没有其他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合意。若债务人确认已收到款项,但抗辩认为双方存在其他法律关系,应当就该主张进行举证。在债务人提供反驳证据,完成初步举证后,举证责任转移给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对借贷合意进一步举证。

否则,若债务人不进行任何举证,而债权人又确实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双方除收款事实外还存在其他借贷合意的情形,如法院向债权人释明按不当得利起诉,不仅会造成讼累,而且实际上只要收款事实确定,当债权人按不当得利起诉时,债务人必须举证其收到款项的事由,举证责任依然归由债务人承担。因此,在查实双方并无其他法律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

九、利息部分如何起诉?

民间借贷案件,一般都有利息约定,但是还是有大部分人之间是不进行书面利息约定的,这就会造成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形,只能通过其他证据形式来固定本案存在利息的客观事实。

利息部分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部分不得计入本金。

利息未支付的又重新计入本金的,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十、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实行共债共签,否则难以得到法院支持。可以让夫妻另一方补签字(恶意欠债的不会签字)。充分举证,证明另一方知道或者参与了借债,也可以举证证明借款用于了其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上。借款用途是资金周转,就需要证明其生意往来,生意的投资主体是夫妻个人还是夫妻俩,从票据或者营业执照等等都会反映出来。也可以通过微信、短信内容反映出来、

若有其他法律咨询和代理请致电王汉政律师,地址:昆明市书林街云南法制报社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