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5月6日讯(通讯员 黄艳丹)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就算是女婿和老丈人之间也不例外,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岳父与女婿之间借款纠纷案件。
据介绍,女婿张某分别于2008年和2011年向岳父何某借款共计10万元,并出具两份《借条》为凭。因女婿张某一直未偿还欠款,何某遂于2023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收案后,经办法官对案件卷宗进行详细查阅,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争议焦点。张某对出具两份借条的事实予以认可,但辩解其未收到实际钱款,欠款也超过诉讼时效。何某称由于二人的翁婿关系,其逢年过节都会向张某讨要欠款,但张某分文未偿还。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意愿不强,最终导致调解失败。
该案经审理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辩论意见后,为能让败诉一方心服口服,经办法官从“谁主张谁举证”诉讼规则以及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案情进行了充分的阐述,一方面,何某与张某系岳父与女婿的特殊关系,基于常情常理,何某在较长的借款期间内曾向张某主张偿还欠款更为可信,该村村委会也表示曾就二人欠款等纠纷进行过调解。另一方面,张某为何某的女婿,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有违诚实信用原则,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是贯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原则。综上,城厢法院一审支持了何某的诉讼请求,张某也未提起上诉,该案已生效。
“本案中,女婿张某不顾亲情,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法院判决支持岳父何某的诉讼请求,将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有机结合,规范了民事主体行为准则,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准确阐明事理、法理、情理,积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裁判的法律认同、社会认同和情理认同。”经办法官林法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