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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普及一下宿州民间借贷纠纷咨询热线,宿州诈骗案最新新闻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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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型“套路贷”犯罪逐渐出现并呈上升趋势。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宿州市公安机关共打掉“套路贷”违法犯罪团伙12个,(其中涉黑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9人。那么何为“套路贷”,“套路贷”有哪些危害?宿州市公安局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如需借贷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别中了不法分子的圈套。

●何为“套路贷”

所谓的“套路贷”,指的是一些违法犯罪团伙,利用部分人需要资金又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取的急切心理,打着小额借贷公司的幌子,钻法律空子,通过诱骗手段使受害人写下高额借条,而后又通过非法手段索要债务。

“套路贷”借款方的真实目的不是获取借款人的利息,真实目的是侵吞借款人的房产、车辆等资产。“套路贷”的特征也很明显,条件非常吸引人,以小额借贷、无需抵押、放款方便甚至当天放款等方式吸引借款人。而后,会让借款人签订事实严重不符的合同。同时,制造一些银行转账和其他借钱痕迹,刻意证明借款人收了他们的钱,这就是套路。借款人配合他们演了一场戏,结束之后,全部物归原主,或许给借款人一部分钱,或许连零钱都没有。

另外,这些人还刻意让借款人违约,一步一步把借款越做越大,还不起的利息变成本金,而利息本身就高得离谱且不合法。本来借款额为5000元,慢慢变成5万、10万、20万,甚至更高。还不上钱,这些人便以恐吓、骚扰、制造麻烦、软禁、打骂等手段,让借款人倍感压力。

●“套路贷”侵害群众合法利益

“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性强、获利快、收益高且易于复制传播,对社会有一定的危害。

“套路贷”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许多受害人一开始贷款的金额数目很小,但在犯罪嫌疑人的“套路”和威逼利诱之下,很快就背负上巨额债务,有的受害人为此倾家荡产,只能卖房还债,甚至被逼自杀;另外,“套路贷”团伙普遍不具有金融资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表面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的是年利率24%的借款合同,而实际还款中往往通过各种套路手段,以数倍的金额收取利息,有的甚至将利息纳入借款本金,重复计息,获得的利益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标准。

不仅如此,犯罪嫌疑人为催收债务,一般采取辱骂、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手段,有时还伴有暴力型犯罪行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一些“套路贷”借助网络平台,从线下向线上蔓延,由传统的接触式犯罪转变为新型非接触式犯罪,侵害的群体人数更多、范围更广,社会危害更大。

●如何区分“套路贷”和一般民间借贷

“套路贷”与一般的民间借贷,无论从目的上,还是手段方式上都有着不同,民间借贷属于双方真实意愿下的民事法律关系。

民间借贷目的是为获取利息收益,而“套路贷”从一开始就是以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一个又一个的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另外,民间借贷属于双方真实意愿下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观上不希望发生违约的情况,希望借款人按照约定尽快偿还本金和利息;而“套路贷”则存在诱骗受害人签订空白、虚假合同,制造虚假银行流水,单方面制造违约等多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主动追求并制造“违约”事实发生,为下一步设计“套路”,非法占有更多财物奠定基础。

民间借贷的本金与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还伴随产生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受害人人身权、财产权,破坏公共秩序,其签订的虚假借款合同以及恶意垒高的债务一律不受法律保护。

●市民如果被“套路”,该如何应对

民警提醒,市民一旦发现被“套路贷”,应立即报警,并第一时间向律师咨询并要求提供帮助。千万不要碍于情面隐瞒事实,被迫受不法分子的控制。

如何才能不被套路?民警介绍,市民不要轻易相信主动打电话的无抵押贷款,真正的贷款,出借人会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且签订协议的时候要瞪大眼睛,谨防入套。凡是和口头说的不一致的地方都要拒绝,对所谓的借贷合同,要仔细研究所有协议条款。

一旦发现被“套路贷”,市民应立即报警,并第一时间向律师咨询并要求提供帮助。如找不到人还款的时候,要提前去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遇到暴力催收的时候立即报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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