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田自春
5月7日,家住城关镇药妇沟村的八十岁孤寡老人余某某独自一人来到陕西平利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他出具了一张手写诉状要求立案。
立案工作人员接待后了解到,原来四年前,谌某某向余某某借款300元,但是仅为口头约定,并未出具借条。时隔四年,余某某多次讨要无果,为此事他多次向镇政府、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反映并信访,但苦于没有任何证据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立案人员了解情况后告知余某某,由于余某某的诉求没有相应的证据支撑,按照《民诉法》的相关规定,余某某坚持立案将会在诉讼过程中存在诉讼风险。但是考虑到老人的特殊情况和案件标的额不大,立案工作人员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将案件情况反映给立案庭庭长。立案庭庭长当即表示:诉讼服务中心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就是解决当事人的困难的,立即启动“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摸式利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
在安抚好老人的前提下,5月8日,立案庭庭长王国胜、书记员田自春深入社区经多方联系找到谌某某,调查了解借款事实,谌某某当场承认自己向余某某借款一事,并承诺尽快还款。办案法官对谌某某借钱不还的失信行为给与批评教育,谌某某也深刻反省了自身错误。最终经过与当事人及就职公司的多方协调,在征求谌某某同意的前提下,由就职公司当场从谌某某当月工资中微信转账300元给办案法官。当日下午,办案法官就将300元借款悉数交付余某某手中。
责编:陕西法制网 郑黎波
值班主任: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