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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看法发布:法制现场借贷纠纷强制腾房,法院强制腾房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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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行动!”11月16日一大早,随着南通通州法院执行局局长喻锋新一声令下,全局五十余名干警坐上警车,齐朝南通某纺织品有限公司所在方向鸣笛驶去。一场声势浩大、极具震慑力的强制腾房执行活动拉开序幕。通州检察院应邀全程监督执行过程。

被执行人南通好梦思纺织品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南通市通州区江海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法院查封位于张芝山镇的厂房,并依法进行拍卖。然而,案外人南通另一家纺织科技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许某,却在明知好梦思已被查封的情况下,擅自与其签署厂房租赁合同,并占用厂房继续正常生产。

了解情况后,通州法院及时下发迁出告知,但许某却认为自己的租金已经交给了好梦思,而且现在生意越做越大,机器设备越来越多,厂内的租户又不止他一个,法院肯定不能将他怎么样。本着这样的想法,许某对法院的迁出告知完全不予理会。法院多次派人到厂里做许某的思想工作,并张贴迁出公告,许某依旧拒不配合。

由于好梦思是多个案件的被执行人,若不将该纺织科技公司及时迁出,则会严重影响后续案件的办理,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通州法院果断决定对好梦思经营场所进行断电、断气、断水,促使承租人停止生产并尽快迁出。

“这里绝对不能停电,一停电厂房就会爆炸!怎样我都不会搬走的!”面对法院的强制举措,许某扬言威胁。而执行干警镇定自若,按照执行前的周密部署和应急预案,向燃气公司、供电公司以及自来水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待专业人员前来,完成了对厂房的断气断电断水。

试图以身阻挠执法的许某,被法警当即带回执行局。当天,承办法官对其进行近八个多小时的法制教育,终于使其明白擅自占用法院查封的财产是错误的,并保证在十五日之内搬出。

拔下这个“钉子户”后,其余的承租人也纷纷保证在一周之内搬离。经过一天的集中执行,通州法院以闪电般的速度、雷霆般的力度又啃下一块“硬骨头”。(宋跃 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