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起诉了,你拿他当朋友,借给他钱了,他为什么不还你钱?他拿你当朋友了吗?
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多年了,我来说说关于民间借贷那些问题。
1.所谓民间借贷,指的就是老百姓之间相互串钱用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并不是为了挣利息,而只是为了解燃眉之急。
因此,很多民间借贷行为在借钱的时候也都不约定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在借款的时候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的话,出借人是不能主张利息的,或者说即便主张了利息,也是无法得到法院支持的。
另外,即便约定了利息,法院支持的利息也是有限额的,即最高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按照最新的规定是不得超过3.65×4%=14.6%。
2.当然,由于你借款是在5年之前,也就是在2018年左右,那个时候的规定是不得超过年息24%。
结合一下你的利息,你说月息1分5,那么从一般理解上来讲,1分5可以理解为15%、也可以理解为1.5%。
结合日常的交易习惯,月息1分5基本上可以理解为1.5%更为妥当,这种情况下的年利率就是1.5×12%=18%。
那么,法院针对这个情况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可以分段计算利息的:
由于2018年借款时,规定是不超过24%,那么从借款时起一直至2020年8月19日,都可以按照约定的18%年息来计算。
但是,从2020年8月20日之后一直到现在,到应该还款之日起,就需要按照起诉时4倍LPR来计算了。也就是说,如果现在起诉的话,最多得到支持的,也就是14.6%。
需要注意的是,在签署借条的时候,尽量不要出现1分5、1毛5,这种模糊的字眼,而尽量要使用规范的15%、12%这种,避免事后起冲突。
3.既然说是5年前借的钱,那么就涉及到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民间借贷这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需要注意其中三个点:
第一是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如果约定2020年1月1日还款,那么就要从2020年1月2月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从借款之日。
第二是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日期的话,诉讼时效是按照最长时间20年计算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只要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就行。
第三是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只要索要过欠款,哪怕只是当面索要、或者是打个电话、发个短信,这个诉讼时效三年都可以重新计算。
4.最后,起诉也比较简单,写个诉状,附上借条复印件,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就更好了。
然后,到自己的户籍地法院起诉就可以了,当然也可以选择去对方的户籍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