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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代表向公安代表移交两级法院的涉嫌拒执犯罪案件。南方日报记者 孙俊杰 通讯员 刘伟乐 摄

南方日报讯 (见习记者/程癸键 通讯员/刘伟乐)19日上午,东莞两级法院召开打击拒执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近3年以来东莞两级法院打击拒执违法犯罪的有关情况,并对外发布打击拒执违法犯罪的5个典型案例。在发布会上,法院代表向公安代表移交两级法院的涉嫌拒执犯罪案件。

2016年—2018年,东莞两级法院共办理执行案件179700多宗,结案158300多宗,执行到位金额共427.58亿元。其中,在2018年1月—8月,东莞两级法院共执行案件总数61500多件,结案42900多件,执行到位金额180.5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结案数量同比增长57.73%。

从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东莞两级法院共拘留770人,罚款382人次778.58万元,纳入失信名单7.22万人次,限制消费8.06万人次,限制出境227人次。在此期间,东莞两级法院向公安部门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05案107人,审结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共85宗,判处88人。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中,东莞两级法院始终将依法打击拒执犯罪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采取一系列专门措施,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为助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新一轮的“南粤执行风暴”活动,布置全市法院在8—10月间开展“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包括加大拒执案件的审查移送力度、发布拒执案例、深化公检法执行联动配合机制等多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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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两级法院发布5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16年1月21日,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定被执行人郭某棠应分两期向申请执行人刘某霞支付欠款200万元。郭某棠未主动履行,刘某霞向东莞一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郭某棠于2016年1月26日将夫妻共有的一处房产赠与儿子,并于2016年2月2日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登记。在执行过程中,郭某棠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在法院对其采取限制出境以及司法拘留十五日等措施后仍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郭某棠恶意转移财产,经法院限制出境、拘留仍拒不履行,被追究刑责后自首认罪和履行完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二

2012年5月8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覃某坚向申请执行人叶某华归还借款75.8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覃某坚未主动履行,东莞一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立案执行。2013年11月18日,东莞一院在被告人覃某坚位于东莞市万江区石美社区的房屋张贴封条和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但覃某坚拒绝履行,还将房屋张贴的封条及文书撕毁。2015年4月1日,东莞一院发出搬迁公告,责令覃某坚在期限内迁出该房屋,并制作执行笔录告知覃某坚,但覃某坚明确拒绝搬迁。被执行人覃某坚拒不迁出查封房产,还私自撕毁法院张贴的封条,严重阻碍法院拍卖变现,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案例三

2004年3月,原东莞市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李某周需承担约60万元赔偿责任。判决执行过程中,李某周一直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且拒绝报告财产,东莞二院于2016年3月25日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又于同年4月8日对李某周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但李某周仍然拒不如实报告其本人及配偶名下财产情况,故意隐瞒其个人银行存款情况及配偶名下多处房产、土地的事实。2016年4月14日,东莞二院再次对李某周处以1万元罚款,但李某周仍然拒绝如实报告个人财产,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李某周拒不申报财产,经法院罚款、拘留仍拒不履行,被追究刑责后,家属代为履行完毕,李某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四

被执行人高某旬与申请执行人钟某翔因贷款发生合同纠纷,钟某翔诉至法院。2014年12月9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高某旬支付钟某翔4.6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后依钟某翔申请,东莞三院于2015年1月7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高某旬个人账户资金流入、流出频繁,但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其名下账户的银行存款情况。法院执行干警分别于2015年6月9日、6月12日两次前往高某旬的工作地点东莞市黄江镇梅塘某猪脚饭店,要求高某旬配合处理与钟某翔的合同纠纷案,高某旬均不予配合,且手拿菜刀不停剁菜、恶语相向,威胁恐吓执行干警,暴力抗拒执法。

被执行人高某旬手拿菜刀,威胁恐吓执行人员,抗拒执行,被追究刑责后,主动履行获谅解,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案例五

2016年4月6日,依据原告张某的保全申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告东莞市石龙西湖某网吧的165台电脑等一批财产,查封时将有关查封文书留置送达给该网吧法人代表的哥哥付某(也是该网吧投资人),由付某代为签收。5月份,付某擅自变卖网吧内被查封的至少60台以上电脑显示器和电脑主机。5月25日,东莞一院发现查封财产被转移后,责令该网吧及付某等人将被转移的财产交回。6月6日,东莞一院对该网吧擅自转移查封财产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但该网吧及付某拒不交纳罚款,也未交回被转移的财产,严重妨碍该案生效判决的执行工作。被执行人投资人付某擅自将法院诉讼保全查封财产变卖,妨害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