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石碣公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
成功打掉一个
以车辆贷款为名实施
“套路贷”犯罪的涉恶团伙
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
缴获作案车辆2台
手机9台、电脑4台
银行卡十余张、GPS约200个
初步核实受害人达300余人
涉案金额达200多万元
▲缴获银行卡
今年8月初,石碣公安分局接到市“扫黑办”转来线索称,一被害人徐某梁反映在东莞一公司办理车辆抵押贷款后遭到敲诈勒索。接到该线索后,该分局第一时间抽调精干警力,联合市扫黑办及各业务部门组成专案组,深入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经询问被害人徐某梁反映,其于2016年4月与东莞一公司签订车辆抵押贷款合同,合同抵押贷款金额为10万元,分3期还款,徐某梁在签订多份空白合同且扣除先期利息、GPS安装费等费用后,实际到帐不到8万元。后因3期未能还清,徐某梁继续续期还款至2018年4月,共还款66430元。2018年4月底,该公司在要求徐某梁变更还款方式遭到拒绝后,以徐逾期未还款为由,将其汽车偷偷开走,多次通过打电话骚扰徐某梁及其家人催债,并威胁徐某梁需一次性缴纳9.5万元才能将车辆赎回。后双方经过协商,徐某梁一次性给该公司支付20000元,双方结清债务并办理解押手续。
▲缴获作案GPS约200个
历时2个多月侦查,专案组碾转多个镇街调查取证,抽丝剥茧,查清了这个团伙的犯罪事实、成员架构和藏匿地址,并查找到多名被害人。
通过前期大量的侦查工作,10月17日专案组兵分多路分别在云南丽江、东莞南城旺南世贸中心、金融街、万科中心抓获犯罪嫌疑人叶某、张某伟等共9人,经审讯,叶某等人对通过开设借贷公司,利用“套路贷”方式对被害人敲诈勒索谋取暴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犯罪嫌疑人叶某、张某伟
以及罗某、叶某、叶某等人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理财需谨慎,不要过度消费,盲目借贷。
2、贷款需找正规机构,如向非银行借贷,要找正规贷款公司,切勿轻信口头承诺,要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签订合同要保留证据,避免签订空白合同和阴阳合同(两份不同的合同),借款金额、手续费等要明确。
3、贷款切忌借新还旧、以贷养贷。
4、一旦个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贷款公司非法侵害,要及时向相关金融部门投诉,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