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获得线索:邵某和孟某自2018年以来,勾结多名承运汽柴油车辆的驾驶员,将他们在承运途中盗窃所得的汽柴油予以收购。
10月22日,宝山公安分局以盗窃罪立案侦查。经查油罐车司机龚某结伙邵、孟二人盗窃汽柴油的嫌疑。当天,公安人员将龚某抓获,次日以涉嫌盗窃罪对其执行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龚某在担任油罐车驾驶员期间,为牟利,结伙邵某(另案处理)等人,于2018年8月间,多次在从本市杨浦加油站承运燃油至其他加油站泄油时,故意不关紧卸油阀,致使电子锁无法正常闭合;再将油罐车驶至加油站附近,窃取油罐车内少量汽油,分别装入由邵某提供的汽油桶内;邵某通过微信支付或者以现金的方式,收购龚某盗窃来的油料。
据龚某交代,平时公司委派他和押车员高某先到军工路杨浦油库去装满油,再将油送到指定的加油站去卸油:“2018年8月份开始,我与高某搭档,两人向前同事邵某卖油四次,共280升,获利1550元,我总共拿了880元,高某拿了870元。”
龚某和高某送油的工作流程是根据公司指令,把车开到指定加油站,然后加油站收油工刷卡开电子锁后,高某负责开油阀、气阀卸油,龚某就在旁边休息。卸油口有电子锁且有定位功能,卸油结束后,加油站的员工会将电子锁锁上。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龚某提起公诉,适用简易认罪认罚程序审理。龚某作案4次,建议判处其拘役四个月至六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