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在没钱还了,屋里只有几百斤自己烤的拐枣酒,要是对方愿意,可用白酒抵债。”
被执行人将白酒称重
这一幕发生在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法院执行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现场,被执行人余某因无法按期偿还借款,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时,发现余某具有烤酒手艺,家中储藏了近800斤自酿拐枣酒。同时,余某身患疾病,家里除650元现金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对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搜查
面对这一情况,执行局把拘留余某作为备选方案,同时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张某,提出了“白酒抵债”的执行措施。张某却坚持要求余某现金清偿,否则要求执行法官立刻拘留余某,执行现场一时陷入了僵局。
此时执行人员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分别进行沟通,尤其让申请人意识到被执行人除了白酒没有财产,拘留余某虽然是一种强制措施,但债务履行无形中延长了时间,加深了他们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隔阂。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张某最终同意以酒抵债,余某以拐枣酒每斤26元的价格共抵530斤,用于偿还张某13800元债务。
签订白酒抵债协议
申请人接受了这530斤白酒
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执行法官立即对白酒称量分装,又经过一个小时的忙碌,申请执行人张某将530斤白酒全部装车,并向被执行人出具收条,至此,张某债权得以全部实现,余某也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艰难的履行了所欠债务。
本案标的额虽不大,但被执行人的困难也是客观存在的,为此执行人员灵活使用执行方法,体现了法律威严的同时,不失人与人之间的温情,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同时,灵活的执行,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虽然执行人员身心疲惫,但是这个执行结果使我们全体执行人员及现场见证人都感到很欣慰,也是对执行人员辛苦工作的最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