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已婚男向三位女士发动“爱情攻势”,获得信任后开始大肆“借款”打了欠条,为啥还被判诈骗
男子接连哄骗3名女子出资供其创业,实则将钱款挥霍及还贷,因都打下借条,落网后,辩称自己不是诈骗是借款。经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以创业为幌子向女友“借款”
2015年,在物流公司工作的周某结识了隔壁公司的黄女士。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和了解,周某对黄女士展开了恋爱攻势。黄女士被周某的死缠烂打感动,二人开始恋爱。
交往一段时间后,周某表示想创业,开一家自己的物流公司,但碍于资金不足,向黄女士提出借款30万元。见黄女士担心这笔钱打水漂,周某写下借条,并许诺高额利息。随后,黄女士从父母处凑了30万元给周某。
此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周某以“发货量增大,需要资金周转”“购买工程材料”等理由又向黄女士借款20万元,每次周某都像之前一样,写下了欠条。
黄女士在周某的哄骗下,还向三家银行申请办理了三张信用卡,提供给周某日常使用,最终周某欠下银行贷款6万余元无法归还。
当黄女士还沉浸在恋爱的喜悦中时,周某又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刘女士。在周某花言巧语的攻势下,二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周某开启了同时和两个女朋友交往的模式,周旋在黄女士和刘女士中间。
为了能够抽出时间应付刘女士,周某经常以“去外地工作”为由骗黄女士,其“严丝合缝”的谎言并没有让黄女士察觉到异样,甚至还继续借钱给周某创业。然而,借款一笔一笔出去,还款却迟迟没有,黄女士多次催促都被周某以“尽快还给你”“再给我点时间”等理由搪塞。为了逃避还款,周某开始疏远黄女士,“主攻”刘女士。
周某自称离异并许诺要和刘女士结婚,刘女士十分渴望结婚,周某许下的结婚承诺正中其下怀。周某时常早出晚归,刘女士还以为他为了结婚在外打拼,一直把周某当成结婚对象对待。恋爱期间,刘女士经常送礼物给周某,日常开销及周某租住房子的费用也由刘女士承担。
“胃口”越来越大
2016年8月,周某自称外出谈业务需要包装形象,哄骗刘女士为其购买了一块售价6万余元的高档手表。因刘女士生病住院,周某对其细心照料,让刘女士感动不已,愈发觉得周某可靠,值得托付终身。此后,周某接连以努力赚钱为由,虚构各种事实向刘女士索要钱款。
同年10月,周某以资金周转、购买货车为由向刘女士索要钱款,刘女士最终转了55万元给周某。
3个月后,周某提出赚钱后准备在上海买婚房,需要缴纳社保金。刘女士以为结婚事宜即将提上日程,遂通过一家公司为周某办理了社保卡并代缴了社保金。此后,周某又编造了工地有人受伤、员工死亡等理由向刘女士要钱。出于对周某的信任,刘女士陆续给了周某不少钱,可后续周某的“胃口”越来越大,提出让刘女士贷款甚至卖房借钱给他做工程的启动资金,刘女士觉得周某越来越离谱,二人为此大吵一架。
2019年1月,刘女士见周某迟迟不还款,提出要报警,周某随即补了一张140万元的借条并答应到年底全部还清。可是,周某一拖再拖,分文未还。
谎言被揭穿
2020年上半年,刘女士在刷手机短视频时,偶然联系上了周某好友,于是和对方聊了起来。“周某前几年欠下一屁股债,逃到上海来打工。这两年回来,开好车、戴名表、背上万元的包,听说做生意赚大钱了……”刘女士一听,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为了追回欠款,刘女士按照周某好友提供的地址找到周某的老家,发现周某家中原来还有妻小,周某一直在利用结婚骗钱。刘女士要钱无果,返回上海后立即报警。2021年5月24日,公安机关立案。
事实上,周某在与刘女士交往期间,还与赵女士恋爱了半年,他采用同样的手法虚构各种理由向赵女士借钱。起初,赵女士和黄女士、刘女士一样,出于信任将钱借给了周某,当借款金额达到20万元时,赵女士发现周某有借无还,遂将周某起诉至法院。最终,周某返还了赵女士9万元,二人也结束了恋爱关系。
短短的几年,扣除少量还款,3名被害人共计被周某骗了140余万元。到案后,周某却一直辩称自己是向被害人借款,并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涉嫌诈骗罪。2021年12月23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嘉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周某向被害人借款时不具备还款能力。首先根据周某父母及妻子介绍,周某家庭生活比较拮据,家中也未购买商品房,周某很少补贴家用,且债台高筑。其次,周某借款时采用了虚构事实的手段。同时,根据周某的供述及调取的银行卡转账记录,检察机关发现,周某获得借款后的实际用途是归还借款及个人消费。周某在不能如期归还借款后,还在编造各种理由拖延。直至案发,周某依旧没有返还大部分欠款。因此,周某的行为实质上是以借款为名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
2022年5月30日,嘉定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周某提起公诉。因案情复杂,法院开庭后于日前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沈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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