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日渐增多,很多都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使得关系逐渐疏远,甚至反目为仇,对簿公堂。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白杨市一六一团司法所调解了多起发生在朋友熟人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样的纠纷,相似的情节,相同的诉求人,却有不同的认知,在调解员心里留下了很深的感触......
“啥,别说本金,利息你少一分都不行,嫌我说话难听,欠钱不还,你还有理了吗? ”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可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变成有借不能还,轻者“讨得旧时债,失了旧时人”,重者则“人财两空”。
“同志,你评评理,2020年10月,她向我借用3万元,说临时周转,并承诺十日内就归还。想着都是发小,又是同学,关系不错,我出于好心,借给了她,没想到至今钱也没还,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当事人马某指着黄某,情绪激动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讲述着自己与黄某民间借贷纠纷的经过。
“我欠你的钱,没有及时偿还,是我的不对,我也在想办法,但你一个大男人,不能张口就骂人吧......”当事人黄某流着泪说。
考虑到双方的朋友关系,为有效化解矛盾,调解员首先安抚了马某急躁的心情:“好心借钱,却给自己添堵,我们可以理解你现在焦躁的心情。但你以谩骂,甚至在朋友圈、微信群里发布一些影响别人声誉的话语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是不理性的,也是错误的行为!”
结合事理,调解员劝说黄某说:“千金易得,朋友难寻。你遇到困难向人家借钱,肯拿钱帮你度过难关的人,都是真心把你当朋友的,咱要记住这份情,要懂得感恩。但若像你这样借了钱,却消极不还,也不去积极与对方沟通,不仅会使自己失了做人的诚信,更会失去了朋友......”
经过调解员一番情理法的疏导,两人情绪得到缓和,冷静下来互相谅解,最终达成一致还款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圆满完结,朋友感情得到了一定的修复。
“不用司法确认了吧,都是朋友,我相信你......”
“同志,能不能麻烦你们帮我们出具一个调解协议书,是关于6万元欠款的......”当事人许某说道。
原来,朋友陈某因种地手头资金缺乏,向许某借了6万元用于周转,因为地里庄稼亏损,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一分钱也没有还给许某,眼见着三年的诉讼时效,即将到期,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许某与陈某的妻子秦某近日来到了司法所进行调解。
在载明调解协议书事项过程中,调解员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是否约定欠款的利息及违约金,许某连连摇手说:“不需要,都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他家这两年种地运气不好,也没挣上钱,只要能如约把本金还给我,就行......”秦某听完这一番话后,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好了,协议书你们双方都各自持有一份,为了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更好地履行约定,告知你们双方可以在三十日内,持本调解协议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调解员提示道。
“不用了,我相信她。”
“好的,我同意司法确认。”
两位当事人异口同声却说出了不一样的想法。调解员笑着说:“我好像产生错觉了,今天这是在调解纠纷吗......”
秦某红着眼眶说:“这么多钱一分利息都没要,让我们白用了这么长时间,朋友做到这个份上,已经仁至义尽了,做司法确认,对我们也是个监督,更快地把欠款还了,也是保护许某的合法权益。”
许某笑着说:“都是多年的朋友,能相互理解各自的难处,不要多想了。”此刻的调解室里,比往日里多了一份宁静与祥和......
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我们见惯了争吵、谩骂和相互指责,甚至大打出手,忘记了友好协商、互相谅解。这两起调解故事的主角,让我们懂得“与人为善,就是与己为善”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也让调解员明白了解决矛盾,需要双方当事人的互相理解,释放内心深处的善良,才能达到调解工作的最终目的“案结,事了,人和”。
图文:闫春红
编辑:李 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