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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动态发布:民事借贷纠纷调解期多久,简单聊一聊调解制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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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制度是我国诉讼法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第一、节约司法资源。其实我国的法官还是比较辛苦的,平均下来每人每年至少200件案子。一般的诉讼流程,原告要请律师、写起诉状、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然后要立案交诉讼费。到了开庭的时候,要举证质证、法官要法庭调查、双方还要开展法庭辩论、书记员制作开庭笔录等。法官制作判决书,少则三五页,多则几十页。这对于当事人、代理律师、法官,都是很大的工作量。

第二、调解比判决更快捷。如果原告从事商业经营活动,需要流动资金,调节的优势非常明显。民事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是简易程序三个月,一般程序六个月。一审完了还有二审,一场官司打下来经常就是一两年才能收到二审判决书。调解则要快得多,如果双方都有调解意向,在法院主持下互谅互让,很快就能出具调解书。我曾经办理了一个案子,从见到对方代表到拿到调解书,只用了不到两个小时。

调解书跟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都能够作为执行依据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调解更有利于纠纷矛盾的解决。打官司的双方并不见得有多大的深仇大恨,调解员或者法官拿到案子以后,其实对事情的是非曲直有了一个基本的判断,能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指出违约方或者侵权方的责任,最终促使达成调解合意。开庭就不一样了,原被告双方就是针尖对麦芒,法官不能发表倾向性的意见。

第四、更有利于义务的履行。调解首先要遵从自愿原则,在这个原则的基础上达成的调解协议,义务人是更加原意履行的。

第五、利于维持商业信用。现在很多单位在选择商业合作伙伴的时候,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或者企查查、天眼查上查询对方的涉诉情况。判决书、裁定书都能查到,而调解书是不公开的。

调解协议一般也就一两页纸,没有是非评价的内容,其核心内容只有三个:给多少、怎么给、不给怎么办。

调解必须要遵循自愿原则,它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自愿处分的结果,绝不能搞成“强制调解”。双方矛盾太大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谈不拢,就要及时转入审判流程,尽快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