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离婚案件应如何防范虚假诉讼?
A
审理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举示法院生效判决、调解书或仲裁机构的生效仲裁裁决等要求对方分担其对外负债,而对方对另案生效判决、调解或仲裁裁决所涉债务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当要求主张对外负债一方说明负债经过、款项用途等,查清是否属于虚假诉讼,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债权人、其他人员或另案审理法院、仲裁机构调查核实。如果能够确认另案属于虚假诉讼的,应向另案审理法院或仲裁机构通报情况,建议依法处理,并视另案后续处理情况,决定本案是否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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