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案例。陈某向法院起诉称,郭某及郭某的姑姑曾向其借款230万元,因郭某及其姑姑未按合同还款,现要求偿还借款230万元及利息。庭审过程中,法官发现本案存疑,调查发现郭某对外欠债很多,其房产即将被拍卖,预计所得款项无法清偿,故双方串通虚增债务,目的在于提高陈某债权的受偿率。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对郭某姑姑的债权均系捏造,陈某、郭某间的债权债务大部分系双方串通虚增。故本案属于虚假的民间借贷诉讼,判决驳回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另将前案当事人涉嫌虚假诉讼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予以查处。该案经海珠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