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的期限可能会中止或延长。例如,若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对方当事人逃避责任或其他合法事由而无法行使权利,诉讼时效可能会被中止。另外,有些情况下,如提起仲裁、调解等,也会延长诉讼时效的计算。
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任何一次向借款人主张还款,或者债务人主动还款的,都起到了诉讼时效中断的作用。每次中断的时间,时效都会重新计算。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债权人应在此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如果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实践中,债权人可以通过向借款人主张还款或债务人主动还款的方式来中断诉讼时效,从而延长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