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诱骗被害人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用隐蔽方式提前预扣利息、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后软硬兼施“索债”……“套路贷”的套路之多,令人防不胜防。近日,瑞安市重拳打击一“套路贷”网络犯罪集团。9月6日,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金某某、蒋某某、薛某某等13人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经初步审查,今年4月至7月,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金某某、蒋某某、许某某、薛某某、杨某某、谢某某、洪某某伙同叶某某等人(另案处理)共同出资向王某甲(另案处理)购买“缤纷钱包”“甜蜜分期”等系统平台,招聘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等人为客服,利用上述平台有组织地实施“套路贷”,并将逾期催收业务外包给安徽省某公司,由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王某乙、刘某某、吴某某、方某某等人对平台借款逾期的借款人进行催讨,从而构成以何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长期以提供无抵押贷款为幌子,虚构“服务费、平台管理费”等名目虚增被害人债务,诱骗被害人签订明显高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借款合同,并在被害人借款过程中非法获取被害人通讯录及其他相关个人信息,在被害人未能如期还款的情况下,由催讨人员采用电话、短信“轰炸”等方式滋扰、施压借款人及其亲友,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利息、续期费、逾期费等垒高被害人债务,从中骗取被害人钱财,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该犯罪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诈骗活动,涉案金额达千万元,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悉,“套路贷”犯罪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侵犯财产类犯罪。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瑞安市结合工作实际,将依法严厉打击高利放贷、暴力讨债违法犯罪作为全市专项斗争的重点推进落实。瑞安市公安机关在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时,充分做足前期准备工作,全面梳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理清成员组织架构、深挖涉黑恶犯罪集团。在掌握其大量犯罪事实基础上,公检法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套路贷”犯罪集团提供了坚强保障。
除此之外,瑞安市还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比如,公安部门制作推出“套路贷”防范漫画,民警自导自演“套路贷”防范“小剧场”,让群众在轻松有趣的氛围中了解“套路贷”的表现形式和严重危害,避免受到不法侵害。
瑞安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套路贷”案件关乎民生,瑞安市将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进行全力打击。市民需警惕各类诈骗,注意辨别,如果遭遇“套路贷”,必须提高警惕,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尽可能保留证据,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相关链接]
如何精准识别“套路贷”?
据悉,“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有4条典型的行骗特征。
特征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同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目欺骗借款人签订不能按时还款时的“虚高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条款。
特征二: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借款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特征三:制造违约陷阱,当还款日期临近,借贷公司不主动提醒借款人,还常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为名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然后,公司就以违约为名,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等,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特征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公司会再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与借款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套路贷”陷阱应如何防范?
面对“套路贷”陷阱,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
二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
三是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吓、威胁,在“套路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