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司法网拍别冲动,无故悔拍需担责。近日,一悔拍者被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依法没收了6万元司法网拍保证金。
华龙区法院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芦某名下位于濮阳卫河路段99余平方的房产通过司法网拍平台予以挂拍。买受人牛某缴纳6万元的竞拍保证金,并最终以72万元拍得该套房产,但其却并未按指定时间支付拍卖成交余款。
执行人员考量到此种情形将严重有损申请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同时也对被执行人的权益造成一定损害,便通过其预留的联系方式依法向牛某送达执行文书,并告知其若不在法定期限内交付尾款将面临没收网拍保证金的处罚。经执行人员多次联系,买受人始终迟迟不缴纳买房款。
华龙区法院经调查得知,牛某拍卖前未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仅凭在网上看了几张房屋照片觉得不错,就在司法网拍时随意竞价。
华龙区法院认为,竞买人牛某的行为构成悔拍,其所交纳的6万元竞拍保证金依法予以没收不予退还。同时,该院执行局依法裁定撤销本次拍卖,安排重新拍卖,禁止牛某参与该标的物重拍竞买,并将根据第二轮司法网拍实际情况酌情对牛某作相应处罚。
作者:闫军勇 刘志文
编辑:孙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