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法院判决,但怎么把钱给到对方?”
“我不想联系原告,你们法院能帮我把钱转交给原告吗?”
“能叫被告直接把钱给我吗,我不想申请执行,需要耗费太多精力了?”......
在小额诉讼案件判决后,经办法官时常能收到当事人这样的询问。
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在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针对小额诉讼案件中存在当事人不想进入执行程序、部分债务人欲主动履行义务而不知如何履行的问题,近日,广州增城法院石滩法庭通过微创新、微改革,率先打造“小额诉讼+自动履行提示”的绿色通道,将审判延伸至执行,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的问题。
具体履行方式在民事判决书附件中以表格的方式呈现
何为“小额诉讼+自动履行提示”?
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落实司法便民的举措、清楚指引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对于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的金钱给付案件,增城法院石滩法庭将开启“小额诉讼+自动履行提示”的绿色通道。
经办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向当事人询问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被告、原告双方自愿签署《自动履行信息确认书》,具体履行方式在民事判决书附件中以表格的方式呈现,清楚指引当事人自动履行。债务人按照上述信息自动履行,实现“一步到位”解纷。
典型案例:
2022年1月26日,增城法院石滩法庭在原告何某轩与被告廖某宁、林某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试行该方式,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
庭审中,在经办法官陈洪超的指引下,当事人自愿签署《自动履行信息确认书》。
在民事判决送达完毕数日后,经办法官对案件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进,得知被告林某明称已按要求将款项汇至判决书附件中的账户。随后经办法官致电原告予以确认,原告称已收到相应款项,并对法院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以前听别人说打官司很慢有点担心,没想到这么高效。”原告觉得“小额诉讼+自动履行提示”这一方式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一步到位”,打通了司法最后一公里,做到了便民利民。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增法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吴一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