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7日讯 据福清市融媒体中心报道 “您丈夫是见义勇为的英雄,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11月24日,勇斗歹徒的郭某见义勇为的行为终获确认,福清市公安局民警、福清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将《见义勇为确认书》送到了郭某妻子的手中。
郭某是谁?
为何他会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郭某是福清市检察院陈平检察长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当事人,是郑某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
“您好,请坐!我是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平,今天由我来接待您,有什么困难告诉我,咱们慢慢说。”
10月15日,陈平检察长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长接访室接访了一位满面愁容的来访人。
“我老公郭某看到邻居被郑某打,就去劝阻,结果被砍了8刀,医生说他身上有73个伤口,是重伤、十级伤残,精神也不稳定,平时都需要我照顾,我们医药费花了十几二十万,医生说还要再花钱,我们家里没什么收入,快负担不起了……”
陈平检察长认真询问,耐心听取诉求,得知来访人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被害人郭某的妻子王某,其因丈夫郭某被郑某砍至重伤后悲痛欲绝,且大额的医疗费致其生活困难,现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
“我了解了你的诉求……砍伤你丈夫的郑某是否有给你们赔偿……你这个申请材料还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陈平检察长询问了王某一家的生活状况、案件赔偿情况、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仔细查看了其提供的材料,并告知申请司法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陈平检察长高度重视,接访结束后,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及时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走访、核实案情,确保准确高效帮扶被害人家属。
陈平检察长办理的是司法救助案,为何郭某还获得了见义勇为的确认?
10月29日,由陈平检察长承办的郭某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村镇代表、专家咨询委员等人员参加。
会上,申请人王某现场陈述了申请救助的理由、依据和请求。
原案承办人、专家咨询委员、案件承办人陈平检察长均针对案件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和说明。
听证员对该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评议,认为郭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针对村镇代表、人大代表提出的对郭某行为可能系见义勇为的情况,陈平检察长进行了解答。
“针对大家提到的郭某可能存在见义勇为行为,我们会持续跟进,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后及时办理、反馈。”
听证会后,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结合听证会情况,对被害人郭某开展救助工作,于10月30日向郭某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五万元。
检察官通过走访核实郭某情况,并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见义勇为的相关问题后,向福清市公安局发函建议对郭朝明的行为予以申报见义勇为。
福清市检察院延伸办案触角,积极促成郭某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文章开头暖心的一幕就这样发生了……
近年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现场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国家脱贫攻坚战紧密衔接,采取“司法救助+精准脱贫”模式,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等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让国家政策温暖民心,确保在脱贫攻坚的路上不落一人,高质量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2020年以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件9人,发放救助金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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