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今日揭秘解说:越城借贷纠纷费用谁出,最高人民检察院

阅读: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刘晓敏 张海霞

“检察院3个月化解5年借贷纠纷,让我一次不用跑就拿到了36万元执行款。”近日,身处上海市的何某专门打来电话向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致谢。

事情要从该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说起。何某和柳某是多年好友,2014年,柳某因急需用钱,向何某借款43万元。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柳某却以各种理由拖着不还钱,二人因此闹上法庭。

2017年5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柳某向何某归还借款4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因柳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柳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近5年来,何某未拿到一分钱的执行款。

2021年底,因四处申诉未果,何某向越城区检察院就该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监督。

收到监督申请后,该院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法院调阅卷宗,经审查发现,柳某因该案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和限制高消费名单,且其名下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检察官的工作并未因此止步。为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察官用了整整3天的时间调取、查询柳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和交易流水,发现柳某名下多个银行账户交易频繁,且有多笔大额交易,具有恢复执行的可能。

根据掌握的情况,检察官立即与柳某取得联系,了解到柳某因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不仅被限制高消费,出行也十分不便,并且与何某的关系一度恶化。柳某希望尽快解决问题,但实在抹不开脸面。

检察官综合考量法院执行难问题、何某现实需求、柳某有还款意愿等因素后认为,该案有和解基础。之后,检察官反复与何某、柳某沟通协调,同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恢复案件执行。

发出检察建议后,检察官持续跟进调解工作。因何某、柳某身处两地且在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官把化解矛盾搬到了“线上”,经多次“线上”调解,最终双方达成“由柳某一次性偿付36万元给何某”的和解协议。

协议达成后,检察官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执行法官,法院随即开通“线上”绿色通道。2022年4月8日,在柳某一次性偿付36万元的当天,法院就将执行款发放给身处上海的何某。

至此,该案执行完毕,历时5年的借贷纠纷尘埃落定。

“让判决不变成白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检两家共同的目标和责任。”越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越城区检察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执行监督职能,为执行难问题“解疙瘩”。(王 春 刘晓敏 张海霞)

(法治日报)